重磅曝光!青海六起药品背后黑幕,公众健康岂能儿戏!

民生   2024-09-11 17:55   青海  

投稿微信:iqhwang 合作微信:40476

药品安全,作为维系每个人生命健康的基石。近年来,市场上涌现出大量非正规药品,这些药品来源不明,质量堪忧,却往往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社区摊贩活动等渠道,悄然渗透至社会群体中,尤其是一些缺乏足够辨识能力的长者,不慎购入所谓的“神奇药品”,实则隐患重重。

鉴于此,今日我们携手深入剖析青海地区医药健康领域内曝光的六大典型违法案例。揭露真相,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让正规、安全的药品成为守护生命的可靠力量。


案例一
青海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案
案件情况:2023年12月21日,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青海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宗喀藏药浴粉”一事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包装标签显示有治疗功效、适应症和用法用量,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标签所列治疗功效、适应症和用法用量未经核准,经认定属于销售假药行为。
查办结果:2024年4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5月1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二
格尔木市张某某无证销售假药案
案件情况:2024年1月2日,格尔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该市检察院移交的案件,依法对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19年7月至2022年5月期间,通过微信、电商平台购买“九龙中药丸”1228包,并从某电商平台定制印有自己姓名及联系方式的外包装材料,替换原药品外包装后,在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已对外全部销售。上述药品经检测、认定后定性为假药。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8650元、罚款1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西宁市城东区某眼镜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2024年1月9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销售软性角膜接触镜29盒、未销售5盒,销售隐形眼镜护理液5瓶,未销售30瓶。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没收未销售的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4788.5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海晏县某综合西医诊所销售过期药品案
案件情况:2024年1月24日,海北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柜台内待售的3种药品均已过有效期限。经查,过期药品共计7瓶,分别是:颠茄片3瓶、有效期限2023年7月,枸橼酸喷托维林片2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醋酸泼尼松片2瓶、有效期限2023年12月。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过期药品、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尖扎县某理发店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案件情况:2024年4月22日,尖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理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使用的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经查,过期蓝朵纷彩染发膏化妆品14盒、净含量100g、使用期限2023年9月24日。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达日县某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2024年7月5日,果洛州市场监管局联合达日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卫生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已超过使用期限。经查,过期医疗器械分别是一次性采样容器63支、规格:3ml、有效期限2024年5月1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1/2)抗体检测试剂盒(乳胶法)小包装38袋、规格:板型单人份40人份/盒、有效期限2024年6月7日,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6盒、规格50支/盒、有效期限2023年12月。
查办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在购买药品时,请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与谨慎。

那些私下兜售、来源不明的药品,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它们可能未经严格审批,成分不明,甚至含有违禁物质,长期服用或错误使用可能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因此,面对私人推销的药品,请务必保持冷静,切勿轻信其夸大其词的宣传。

为了确保用药安全,我们建议大家:

1. 选择正规药店:优先前往有资质的实体药店或连锁药店购买药品,这些药店通常接受监管,药品来源可靠。


2.查看药品批准文号:正规药品均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药准字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购买前请仔细核对。


3.咨询专业意见:在用药前,最好咨询医生或药师的建议,确保药物对症且用法用量正确。


4.警惕虚假宣传:对于那些宣称能包治百病、快速见效的药品,要格外小心,避免被夸大其词的广告所迷惑。


5.保留购买凭证:购买药品时,请务必索要并保留好购药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追溯药品来源。

点击“分享”,提高药品安全意识,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 编辑:阿顺
| 来源:案例自 西海都市报  
| 法律顾问:青海敏知律师事务所

青松看
关注青海,了解青海,陪你一起看青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