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集中清退原云龙县供销系统社员股金的公告
原云龙县供销系统入股社员: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供销改革,经云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七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对原社员股金未清退部分进行集中清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清退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
逾期将不再集中办理相关清退手续,望广大社员积极配合清退。
原社员持《云龙县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相关点位按1:1的比例办理清退手续(每股¥2.00元)。
(一)持股社员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将有效资料委托他人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进行办理。
(二)持股人死亡的,由财产继承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先办理继承手续,再办理清退手续。
(三)对未在集中清退期间办理清退手续的原社员,其股金将按1:1的比例转入云龙县供销社盛龙社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管理,不再具有股金属性,原社员可在其他工作日持相关证件到云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二楼办理相关清退手续。
请见公告者相互转告,咨询电话:0872-5520132。
云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