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尚乌海 礼让于行——寻找最美礼让驾驶人》活动的通告

政务   2024-11-02 10:34   内蒙古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创建成果和市民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预热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按照市文明办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秋冬会战”工作方案,乌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开展乌海市“爱尚乌海、礼让于行——寻找最美礼让驾驶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9周。

二、活动区域

我市三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等区域交通人流高峰时段,学校、医院、交通场站、商场、超市等周边道路行人流量大、秩序混乱、未按规定让行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区域。

三、活动内容

(一)让行行为清单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主动停车让行的;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主动停车或减速让行人通过的;

3.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4.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5.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6.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7.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8.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

9.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无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采取二次过街完成左转弯的;

10.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遇此情况减速让行的;

11.车辆进出道路时,主动让已在道路内正常通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

12.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主动让道的。

(二)认定方式

每周寻找45名驾驶人,采取监控视频或现场便衣实拍的方式记录道路上的让行行为,并在乌海交警微信、抖音等媒体公布让行视频。

(三)奖励方式

被认定为“最美礼让驾驶人”的驾驶人,将被奖励一套乌海交警定制版头枕、腰靠,油卡一张(面值100元)。当期被认定为“最美礼让驾驶人”的,不再参与到其他期的评选。

乌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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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交警

文字:贾晔东
编辑:李雨珊 
审核:蔺   波
终审:王智强
来源:交管支队秩序科

乌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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