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招”“硬招”并举 衡水城管加大欠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力度

文摘   2024-11-11 19:56   河北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工价规〔2023〕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欠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力度,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足额入库,近期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费稽征所协助市税务局,对征收范围内(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欠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陆续召开约谈会议。




“按照城市生活垃圾‘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一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城市管理制度。”会议结合城市管理实际认真讲解了征收工作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通报了相关企业欠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企业欠缴拖缴的具体原因,并告知约谈企业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欠缴费款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违约责任。要求欠缴单位务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欠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缴入税务部门。约谈后,企业签订欠费告知书并承诺按期缴清所欠生活垃圾处理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与税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对拒缴户、钉子户协助税务部门逐户通过涉税渠道进行催缴,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公平、公正。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如期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相关政策

对不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单位处以应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衡水城管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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