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二中学校隶属南阳市教育局,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根据学校教学岗位需求,拟于2024年秋期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中学校招聘范围及对象: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生要求师范专业;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当年一批次录取师范专业)。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4.本科生年龄要求200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南阳市第二中学校校园招聘职位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⑴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⑵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⑷存在违反中小学教职工准入资格的人员。
⑸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
招聘信息发布后,凡符合应聘条件有意报名者,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登录南阳市第二中学校网站(http://www.nyez.com.cn),下载填写《南阳市第二中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按(“姓名+学科+就读学校”命名)以PDF格式上传到指定邮箱(nyezxb@163.com)。
2.现场报名
2024年12月7日上午9点—12点,学校将赴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进行校园招聘。凡符合应聘条件有意报名者可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现场填写《南阳市第二中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2月7日上午9点—12点)到指定的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须提供: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学生证;
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⑤个人简历一份(含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
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注意: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与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岗位招聘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大于1:6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及与教师岗位匹配的情况。备课15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岗位招聘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6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直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招聘资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赵老师 13598257861 冉老师 1593888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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