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疫苗接种新规!

文摘   2024-11-05 13:30   辽宁  
近日,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制定《辽宁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全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管理,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备案,保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安全,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办法》将于11月30日起施行。随着疫苗接种需求的日益多元化,非免疫规划疫苗作为免疫规划疫苗的补充,在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疫苗管理法》颁布后,对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并明确由省级疾控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本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备案机制。辽宁制定的《办法》对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提出了明确的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经过县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链设施、设备和保管制度;具有满足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运行和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设备,具有保证数据传输的网络环境。《办法》同时明确由市、县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的备案工作。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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