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功能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企业发展前景较好,科技创新能力强,有必要的研发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办公场地,有研发人员和研发设备,有一定成果转化承接能力。
3.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尊重科技人才。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思想作风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服务企业意愿。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充分利用高校专业特长、创新平台优势、大型仪器设备等基础创新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审核发布。市科技局初步确定派驻企业后,将企业名单、岗位需求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发布并进行初步对接。
3.高校、科研院所等派出单位按照合作意向及企业需求组织选派,初步确定拟派驻的“科技副总”名单,征求各方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科技副总”认定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高校、科研院所等派出单位要从企业岗位需求、专家能力水平、合作预期效果等方面综合考量,填写《日照市“科技副总”申请表》(附件3),并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科。
联系人:王菲
联系电话: 0633-8776329
邮 箱:kjrck@rz.shandong.cn
附件:
1.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情况登记表
2.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情况汇总表
3.日照市“科技副总”申请表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日照科创 编辑:王倩
审核:费洪涛
值班主任:王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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