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强化基层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期以“‘选育管用’ 锻造过硬社区工作者队伍”为主题,介绍山东省滕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泉州市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的经验做法。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坚持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重塑社区职能、明确为民服务定位,规范考核评价和晋升办法,拓宽成长路径,全力营造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生态。
齐齐哈尔市下大力气狠抓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持续规范健全社区组织机制事务牌子,严控党政群机构工作机制违规向社区延伸。重新制定市、县两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项清单”,形成“照清单履职、按清单办事、依清单问责”的管理体制。突出服务社区群众,推进专职网格员全部社会工作化,梳理需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和需社区提供的证明事项,将社区工作事项综合分类,分级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清单》,细化完善《全市专职网格员职责任务指导清单》,严格执行网格员职责动态调整准入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工作状态。同时,探索将社区事务性工作和网格岗位工作分开,既为基层减负又提升工作规范性、精准性,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
以社区岗位职责为基础,制定全市统一考核评价制度,指导各县(市)区确定考核指标、方法、标准以及考核组成员等一系列制度,激发社区工作者想干事、能干事的主动性、积极性。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量考评围绕工作实绩设置考核指标,包括社区业务能力、群众满意度、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并通过查看网格长户卡、民情日记、网格党小组活动纪实、电子户卡、一册十账等5项基本内业材料,给予社区工作者展示日常工作成效的空间。定性评价主要是由社区党组织进行评价,配套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制度》,年初现场承诺、年中总结、年底汇报承诺完成情况;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述职制度》,年终集中述职,现场进行考核评议,公布结果,并记入社区工作者档案,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实干实绩导向。
严格落实社区工作者“三岗十一级”薪酬晋升制度,按照社区正职、副职、工作人员划分三岗,依据岗位职责、工作年限、职业水平、学历层次划分等级,实行五年一晋级,并与年终民主测评考核直接挂钩,优秀档次缩短半年晋级年限。为进一步拓宽成长渠道建立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储备社区“两委”后备力量;开展违规借调社区工作者专项整治;选聘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事业编制;调整乡镇街道下派干部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社区工作者晋升提供更大空间。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建立《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规定社区工作者退出情形,明确职务自行终止、罢免、辞职程序,提升人员管理规范化水平,树立起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形成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
(作者单位均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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