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济南,俊采星驰,薪火相传,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
195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24日,山东政法学院正式成立。2008年6月3日,山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山东政法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7年7月,成为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正式成员。2021年2月17日,成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学校位于中央商务区,毗邻奥体中心、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等标志性文化场所,山水清音,人杰地灵,人文环境得天独厚。学校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3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3人,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1人,山东省优秀思政课教师1人,省法官检察官遂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2人,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4人,山东政法智库专家1人,省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专家2人,济南市拔尖人才1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2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
大道之行,高山仰止。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学校将继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12357”发展思路为引领,聚力改革创新,推进内涵式发展,向建成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政法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三)其他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2.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体检
(五)公示、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15万—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30万元。学校视情可以为各类人才配偶安排或推荐工作。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可办理调动手续,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安排工作岗位;其他情况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推荐安排非人员控制总量内工作岗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14
人事处联系人:高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1-8859953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政法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政法学院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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