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政务   2024-09-12 13:24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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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移民安置管理服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要求,因工作需要,林芝市移民安置管理服务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从事保洁、会务服务等工作;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18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德吉路47号市移民安置管理服务局二楼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咨询电话:13989941255。

(二)资格审查

由报名人员持报名简历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均为原件)及相关就业困难证明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三)面试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录用公示

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林芝市移民安置管理服务局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由林芝市移民安置管理服务局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标准补贴标准进行发放。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五、监督举报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94-5829086。

本公告由林芝市移民安置管理服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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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移民安置管理服务局

2024年9月10日





墨脱县司法局关于第三批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年〕85号)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一支政治能力较强、队伍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全县各族群众的调解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墨脱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其中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1名;墨脱司法所1名;德兴司法所1名;帮辛司法所1名;甘登司法所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任、管理、使用、分配等由县司法局统一安排,应聘人员拒不服从工作分配去向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三、工作职责

(一)承办调解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及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

(二)协助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了解、掌握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四)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五)通过矛盾纠纷调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六)做好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和各乡镇司法所统筹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年龄在22周岁至40周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调解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具有墨脱县户籍且在墨脱县境内长期居住优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及社会心理学专业优先,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或有调解特长、精通当地语言和汉语双语的应聘者优先)。

5.自愿与墨脱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形。


五、工资待遇

1.按照《墨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墨脱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正式聘用后待遇=基本工资2850元/月+“五险”费用(包括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费用)+绩效工资0—1500元/月+“以案定补”补助(按调处案件绩效)组成。

2.专职人民调解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墨脱县司法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墨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9月25日-9月27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应当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联系人:刘成  17308949460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

2.笔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人社局、司法局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五)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墨脱县司法局党组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县司法局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墨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墨脱县司法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4—5490207

举报监督电话:0894—5490113(墨脱县委组织部)

0894—5490189(墨脱县委政法委)

0894—5490429(墨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墨脱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2.墨脱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审表

  






米林市招聘5名社区工作者

根据《米林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及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关于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的要求,为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米林市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职住就便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线下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网上公示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等招考流程进行。


一、招聘内容

此次共招聘5名社区工作者,工作地点为米林市米林镇东措社区。主要从事社区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党纪国法,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所报考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优先从中共党员及中共预备党员、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就读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招聘

3.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近3年内受过党纪处分;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存在舞弊等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20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米林市委组织部305。

4.报名材料:(1)报名表及政审表(一式四份,见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总)支部提供,应体现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党费缴纳情况等信息,并加盖支部公章);(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时间应在报名期内);(7)1寸免冠蓝底电子证件照;(8)其他资格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等)。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报名表及政审表和其他佐证资料,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请关注“米林组工”微信公众号,提前一周发布)。

2.笔试内容: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城市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为主。

3.笔试成绩公布:通过“米林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按照拟招聘名额总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主动放弃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地点:米林市委组织部(福州东路政府大院3号楼)。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5.成绩公布:通过“米林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聘用初步人选):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聘用初步人选)。

2.体检时间:待定。

3.体检地点:米林市人民医院。

4.体检规定: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开展;报考人员对检验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自愿放弃的和体检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安排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通过体检的考生,正式列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米林组工”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报到及聘用:公示期满后,未接到举报或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电话通知聘用对象到米林市委组织部报到(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并签订合同(一式三份,市委组织部、社区、个人各执一份),试用期为3个月。


四、岗位待遇及晋升退出机制

(一)薪资福利。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构成,基本工资占70%,绩效考核奖励占30%。基本工资按二类区四级一档执行,为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每个等级根据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设立若干档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在年限增加、岗位提升、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后,相应提高岗位档次,逐步增加等级工资(最终薪酬待遇以区市核定为准)。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社区的,可为该社区年度考核合格的全体城市社区工作者增加相应绩效考核奖励。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分别按照每月200元、3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

(二)社会保障。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乡村振兴专干享受休假、安家补助等福利待遇。社区工作者跨地域流动的,其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三)晋升机制。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任期满五年且任期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按规定参加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招聘),特别优秀的“两委”正职可通过换届选举、择优调任等方式选拔进街道(乡镇)领导班子。

(四)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退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1.符合自治区确定的退休年龄条件的;2.社区工作者单方面辞职的;3.不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的;4.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5.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进的;6.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7.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和聘用工作,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岗位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环节中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一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本公告由米林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米林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米林市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





中共米林市委组织部

中共米林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9日




来源:林芝市移民安置管理服务局、墨脱县司法局、中共米林市委组织部、中共米林市委社会工作部

审核:旦增德勒

责编:次仁拉姆

编辑:米玛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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