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正文如下: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辽0291执3943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穆永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凡是对被执行人穆永平(男,1986年5月4日出生,满族,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得胜街道魏家屯13号,公民身份号码:21021319860504****)财产信息提供线索的,按以下方式给予奖励:
①对提供银行存款线索的,经法院查实后现金划转到法院专户,以扣押款到账后现金总数的10%作为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00元);
②对提供被执行人房产、车辆等实物线索的,根据法院查封拍卖变现后的现金价值的10%作为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00元)。
二、悬赏期限:三个月,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三、本院对线索提供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四、联系电话:19104111009(刘法官)
五、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