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一起遵守“八个不”行为规范,按照《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共同擦亮黑河文明底色。
八、车辆不乱停
公民应当维护交通安全秩序,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停车标识或者在非禁停地点线内同向停放,不在人行道、消防通道或者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点任意停放。
(二)公交车辆和出租车辆上下客应当规范有序停靠,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三)爱护和规范使用共享自行车,在规定区域有序停放。
来源:黑河市文明办
责编:王晓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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