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最多可安置几次?从事新职业需要考证吗?试用期要缴社保吗......权威解答来啦!

时事   2024-11-27 16:33   北京  

公益性岗位最多可以安置几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大龄、身有残疾、家庭生活困难、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等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实施动态调整。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如何查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库定期更新,公众可以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退休后能一次性提取职业年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不能一次性提取职业年金



在非户籍地领取养老金,有临时账户的限制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有。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跨省流动就业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临时账户如何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首次参保地为非户籍所在地的,参保地应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因公司强制降薪或欠薪离职,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  


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之一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同时满足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满1年、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何查询失业保险缴费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和“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两项服务,您可通过登录网站点击“社保查询”板块,进入相关服务后,输入参保地等相关信息,即可查询本人在当地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


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也均可查询本人缴费情况。



从事新职业,需要考取相应证书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根据《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近年来发布的新职业,在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将其作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前,从事新职业,不是必须考取相应证书



社保卡服务银行是否可以更换?会不会影响使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原则上持卡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更换社保卡服务银行,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卡服务网点或拨打12333服务热线。换领社保卡不影响社保卡的正常使用。



社保卡过期换卡收费吗?新换的卡是否会保留原卡号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补换卡工本费按照发卡地的收费标准执行,部分省市免工本费。线上补换卡需要支付邮寄费用,邮费根据补换社保卡的寄件地址和收件地址计算。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卡服务网点或拨打12333服务热线。目前部分省市的社保卡服务银行正在试点探索社保卡补换时保留原银行卡号的“同号换卡”服务。



试用期要缴社保吗?没缴能补缴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纳社保。


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依法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试用期能不签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媛
校对:宋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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