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深圳财政局连发7条公告,公开遴选深圳市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基金、深圳市海洋产业基金、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深圳市空天产业基金、深圳市网络与通信和智能终端产业基金、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基金、深圳市人工智能和具身机器人产业基金管理机构,进一步支持深圳市产业集群发展。
深圳市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基金
01
基金规模
1.单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分期缴付,首次缴付出资比例视基金拟投项目总量而定。
2.综合管理机构申报情况、基金资金募集等情况,可以遴选多个管理机构、设立多只基金。对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集群的基金拟设规模20亿元,可视申报情况调整。
02
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2年(含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
03
投资领域
基金可投金额应100%投资于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
1.视频采集产业企业。特别是支持自主标准的摄像机及CMOS、国产镜头及卡口等核心零部件产业企业;
2.音视频制作产业及平台服务企业。音视频制作产业主要是制播系统、编辑系统、编解码系统、存储系统相关产业,重点支持以超高清自主标准为核心的企业。平台服务指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需要多种类型服务配套支持,包括集成服务、内容服务、分发服务、增值服务、安全服务等;
3.显示产业企业。指OLED、Mini LED、Micro LED、激光显示、量子点显示等新一代显示技术面板、模组、驱动芯片等核心零部件企业,及靶材、特气、光刻胶、PI、背光膜片等核心材料企业,曝光机、巨量转移等核心装备企业。投资比例不低于40%;
4.商业显示应用企业。指开展超高清视频在工业制造、医疗健康、安防监控、智能交通、教育、户外等下游应用领域的融合创新,提供解决方案的企业,以及以视频和视觉人工智能为核心应用的企业。
04
投资要求
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和纳入认定范围的投资,合计投资深圳金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规模的100%。其中,投资于出资区的金额不低于其出资额的1.5倍。
05
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8:00前。
深圳市海洋产业基金
01
基金规模
1.基金拟设规模原则上15亿元,分期缴付,首次缴付出资比例视基金拟投项目总量而定。
2.综合管理机构申报情况、基金资金募集等情况,可以遴选多个管理机构、设立多只基金。对海洋领域集群的基金拟设规模15亿元,可视申报情况调整。
02
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2年(含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
03
投资领域
基金可投金额应100%投资于海洋领域,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
1.海洋高端装备。新能源船舶、无人船艇、无人潜航器等新兴海洋装备;电力推进系统、清洁燃料动力系统及加载设施、船舶充换电设施、压载水处理装置等关键配套设备与系统;船海电子电气设备、自动化系统等船海高端配套设备与系统。
水下采油树、水下防喷器、水下控制系统、动态脐带缆等海洋工程关键配套设备与系统;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及开采关键配套设备与系统;水下监测及运维机器人、深海采矿及作业机器人等海洋高端装备。
2.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浮标、潜标、声呐、海上雷达等海洋感知设备与系统;甚高频数据交换系统及设备(VDES)、水声通信与换能器等船舶、水下和卫星通信、卫星遥感关键系统与设备;船载北斗导航、惯性导航、组合导航等海洋导航系统与设备;海洋防灾减害监测关键技术及设备,灾害数据收集与处理系统及设备;港口及航运智能化系统;海洋大数据与垂直应用模型、数字孪生等智慧海洋关键技术。
3.现代渔业。远洋渔船数字化装备和技术;现代化养殖设施、海上综合渔业平台等现代渔业装备和技术,功能性产品开发。
04
投资要求
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和纳入认定范围的投资,合计投资深圳金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规模的100%。其中,投资于出资区的金额不低于其出资额的1.5倍。
05
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8:00前。
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基金
01
基金规模
1.单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分期缴付,首次缴付出资比例视基金拟投项目总量而定。
2.综合管理机构申报情况、基金资金募集等情况,可以遴选多个管理机构、设立多只基金。对新能源领域集群的基金拟设规模20亿元,可视申报情况调整。
02
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2年(含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
03
投资领域
基金可投金额应100%投资于新能源领域,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
数字电网、充换电设施、风光水电、核能、天然气、氢能、节能环保等领域核心材料和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及产品、综合解决方案、基础设施建设等。
04
投资要求
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和纳入认定范围的投资,合计投资深圳金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规模的100%。其中,投资于出资区的金额不低于其出资额的1.5倍。
05
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8:00前。
深圳市空天产业基金
01
基金规模
1.单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分期缴付,首次缴付出资比例视基金拟投项目总量而定。
2.综合管理机构申报情况、基金资金募集等情况,可以遴选多个管理机构、设立多只基金。对空天领域集群的基金拟设规模20亿元,可视申报情况调整。
02
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2年(含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
03
投资领域
基金可投金额应100%投资于空天产业领域,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
(1)航天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上游:火箭制造(火箭整体制造、火箭配套制造等)、卫星制造(卫星平台、有效荷载设备等)、原材料(燃料、电子元器件、高温合金热端核心材料、火箭发动机相关材料等)及相关配套系统等航天上游领域。
中游:卫星发射(测运控服务、卫星在轨交付、发射场地及设施等)、地面设备(网络设备及大众消费设备等)及相关配套系统等航天中游领域。
下游:卫星运营、卫星应用、卫星服务等航天下游应用行业。
(2)航空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上游:航空系统制造(航电系统、机电系统、飞控系统、环控系统、电源系统等)、航空零部件(发动机零件、机身结构零件、飞控系统、起落架、尾翼、轮胎等)、航空材料(高强度合金、复合材料、陶瓷材料、碳纤维等)发动机制造等航空上游领域。
中游:总装集成(飞机制造)等航空中游领域。
下游:航空科技创新领域(飞行模拟器、航空无线通信等)、特种飞行、航空作业(气象监测、海洋监测等)、救援警航、航空数据与分析等航空下游应用行业。
04
投资要求
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和纳入认定范围的投资,合计投资深圳金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规模的100%。其中,投资于出资区的金额不低于其出资额的1.5倍。
05
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8:00前。
深圳市网络与通信和智能终端产业基金
01
基金规模
1、单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分期缴付,首次缴付出资比例视基金拟投项目总量而定。
2.综合管理机构申报情况、基金资金募集等情况,可以遴选多个管理机构、设立多只基金。对网络与通信和智能终端领域集群的基金拟设规模20亿元,可视申报情况调整。
02
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2年(含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
03
投资领域
基金可投金额应100%投资于网络与通信和智能终端领域,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
1.网络与通信领域核心芯片、器件及关键材料企业。核心芯片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性能DSP芯片、CPU/GPU/DPU算力芯片、存储芯片、高速光芯片(含硅光芯片)、5G基带芯片、星闪芯片、射频前端芯片、毫米波芯片、高精度北斗导航芯片、车载高速通信芯片等芯片企业;核心器件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射频前端器件(滤波器、功率放大器、低噪声放大器、开关)、阵列天线、高频高速板等高端PCB、高端阻容感、高速连接器等器件企业。
2.网络与通信领域关键模组、模块企业,包括但不限于5G Redcap模组、星闪模组、算力模组、人工智能模组、边缘计算模组、卫星互联网模组、高端光模块等企业。
3.网络与通信领域重要设备企业,指5G+工业互联网相关设备(工业PLC、机器视觉质检设备等)、海底通信设备(海底光缆、海洋声呐等)、卫星移动通信设备、高精度定位设备、卫星导航设备、专网通信设备等企业。
4.网络与通信领域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企业,指从事5G/5G+端到端切片技术、星闪技术、毫米波通信技术、6G技术、可编程网络技术、网络遥测技术、边缘计算技术以及其他5G演进中新产生的技术等研发及产业化的企业。支持上述企业进一步延伸拓展到卫星通信、海洋通信、专网通信领域,推动未来网络技术在行业的新应用,例如5G/F5G+工业互联网、V2X、低轨宽带卫星网络等。
智能终端领域主要包括:
5.智能手机关键核心产业链。主要聚焦铰链、可折叠盖板、电池、高端摄像头模组、光学器件、射频器件、高端被动元件、功能性器件、精密结构件等应用于中高端智能手机的元器件和零部件。
6. 空间计算关键核心产业链。主要聚焦围绕近眼显示、渲染处理、空间感知交互、网络传输、内容生产、压缩编码、安全可信等关键技术设计和开发的空间计算关键元器件、终端整机、内容生产工具、软件开发工具、业务运营平台等。
7.全屋智能、智能可穿戴、智能座舱、电子竞技等领域关键核心产业链。其中,全屋智能聚焦空间智能化相关创新型产品及解决方案;智能可穿戴聚焦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耳带式音频设备、智能眼镜、运动相机等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座舱聚焦于车载视听、车载显示、人机交互等领域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电子竞技聚焦专用电竞显示器、电脑等核心设备及键盘、鼠标、耳机、音响等电竞外设配套装备等。
8.创新型智能终端产品。主要聚焦于端侧或端云协同大模型、端侧人工智能芯片、人工智能+操作系统以及与人工智能创新终端产品以及由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团队等科研成果成功转化的创意产品等。
04
投资要求
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和纳入认定范围的投资,合计投资深圳金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规模的100%。其中,投资于出资区的金额不低于其出资额的1.5倍。
05
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8:00前。
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基金
01
基金规模
1.单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分期缴付,首次缴付出资比例视基金拟投项目总量而定。
2.综合管理机构申报情况、基金资金募集等情况,可以遴选多个管理机构、设立多只基金。对低空经济领域集群的基金拟设规模20亿元,可视申报情况调整。
02
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2年(含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
03
投资领域
基金可投金额应100%投资于低空经济领域,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
上游:低空飞行器本体软硬件设备研发及制造、飞控系统及动力系统研发制造、轻质复合材料制造技术及产业、低空飞行保障相关设备及技术等上游领域。
中游:总装集成,包含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及大、中型无人、有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台、测试场、通信、导航、飞行信息系统等中游领域。
下游:低空无线通信、特种飞行、低空作业(气象监测、海洋监测等)、低空物流、低空数据与分析、城市空中交通商业运营等低空经济下游应用行业。
04
投资要求
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和纳入认定范围的投资,合计投资深圳金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规模的100%。其中,投资于出资区的金额不低于其出资额的1.5倍。
05
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8:00前。
深圳市人工智能和具身机器人产业基金
01
基金规模
1.单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分期缴付,首次缴付出资比例视基金拟投项目总量而定。
2.综合管理机构申报情况、基金资金募集等情况,可以遴选多个管理机构、设立多只基金。对人工智能和具身机器人领域集群的基金拟设规模100亿元,可视申报情况调整。
02
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2年(含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
03
投资领域
基金可投金额应100%投资于人工智能、具身机器人产业领域,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
1.基础层
(1)算力集群:智能芯片、智能服务器、智能云、智能算力中心;
(2)软件平台:AI算法框架、AI开发平台、开源社区;
(3)数据:数据治理、数据服务;
(4)机器人产业链核心零部件,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减速器、高性能电机、线性执行器、传感器(3D视觉传感器、六维力(矩)传感器、触觉传感器等,但不与智能传感器集群基金重复投资);
2.技术层
(1)关键技术:机器视觉、智能语音、自然语言处理;
(2)通用技术:机器学习、知识图谱;
(3)大模型: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
3.应用层
(1)智能产品与服务:数字人、机器人;
(2)行业应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金融、泛互联网。
04
投资要求
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和纳入认定范围的投资,合计投资深圳金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规模的100%。其中,投资于出资区的金额不低于其出资额的1.5倍。
05
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8: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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