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参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6201-2019)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安全监控传感器的相关规定执行。 2、采掘工作面的临时避难硐室传感器可按照《安监总煤装〔2012〕15号》第二项第四条规定要求设置传感器。《AQ1055-2018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4.11.2、5.11.2等章节对紧急避险设施传感器设置情况做出了相关要求。 3、《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AQ1028-2006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中4.1条要求采掘面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5.1.14条中对于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回风流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建议参考以上相关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4、建议参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6201-2019)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氧气浓度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