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合作单位的通知

文化   2024-11-10 09:21   广东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合作单位证书样本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引领中国书画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现将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合作单位申报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报单位必须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类证照齐全。

3、申报单位必须无教育、文化、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惩处记录,未发生教学事故及重大投诉事件。

4、申报单位需有固定的教学场地,具备安全、整洁、基础设施完备的校区环境,机构学员总数达到一定规模。

5、申报单位应积极参加中国书画家联谊会总会和青少年分会主办、协办、指导、支持的活动,愿意为书画培训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必须符合申报条件且由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或已授证的合作单位推荐,否则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填写《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合作单位申报表》并附相关资质复印件,合作单位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报、伪造。

3、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自受理申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颁发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合作单位证书,官网录入信息。

4、合作单位在经营期间如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章程相关规定、考核不达标、参与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等行为,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有权取缔该合作单位,并在相关媒体发表声明。

5、合作单位一切经营活动与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无关。

6、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所有。

三、收费说明

免费,申报过程中所产生的通联、考察、邮寄费用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相关待遇

1、合作单位享有推荐权,可推荐其他机构申报合作单位。

2、颁发合作单位证书,官网录入信息,家长、学员均可查询。

3、推荐合作单位师生参加中国书画家联谊会总会和青少年分会主办、协办、指导、支持的活动。

4、推荐为中国书画家联谊会总会和青少年分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合作单位负责人,申报中国书画家联谊会总会会员和书画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

五、审核小组成员

徐庆平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终身名誉主席

王子忠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终身名誉主席

舒乃仁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主席

张嘉东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党支部书记兼副主席

郝京凤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驻会副主席

曾迎春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副主席

王   勇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秘书长

卞   山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副秘书长

六、联系方式

电话:19338137979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青少年分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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