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更多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为债务人偿还债务,该承诺是债务加入还是保证?
文摘
2024-11-03 00:02
浙江
来源
丨
山东高法
儿子向他人借款后,
逾期未返还全部借款本息,
在债权人向儿子催要借款过程中,
父亲向债权人承诺为儿子返还借款本息,
该承诺是债务加入还是保证?
近日,
新邵县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债务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至8月,小王以冲刺存款业绩为由分四次向邓某借款26万元,双方对借款利息、借款期限等进行了约定。借款到期后,邓某多次催促小王还款,小王
除返还了部分利息外,借款本金分文未还。
2023年9月20日,邓某再次到小王家中催要借款,因小王不在家,其父老王报警。报警后,属地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并进行处置,在民警的调解下,邓某与老王达成协议,老王承诺
“欠邓某的钱于2023年9月24日全部还清”
,双方均在接处警案件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接处警登记表
承诺到期后,老王未履行偿还借款的承诺,小王亦未履行返还借款的义务。随后,邓某将小王和老王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两人连带偿还邓某借款本金26万元。
庭审中,老王辩称,其对邓某的承诺不符合债务加入的条件,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承诺文件难以确定是保证还是债务加入的,法院应当认定为保证,请求驳回邓某要求其对小王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王向邓某提出借款26万元,邓某答应借款后,将借款26万元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了小王,
双方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还款期限到期后,小王未依约返还借款本金,
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应当依法承担返还借款本金的义务。
邓某在催债过程中与老王发生纠纷,随后报警,双方在民警调解下,就案涉债务达成协议,接处警登记表载明内容系
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老王的承诺具有明确的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符合
“并存的债务承担”
的法律构成要件,
属于债务加入
,
法院对邓某诉讼请求
依法予以支持。
老王主张上述承诺应认定为保证,但该承诺并未约定老王偿还借款以小王届期未履行还款义务作为履行条件,并不符合保证的特征,
故该主张不成立。
综上,
一审法院判决小王返还邓某借款本金26万元;老王对小王的借款本金26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老王不服提起上诉,
邵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债务加入也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在
债务人不退出债务关系的情形下,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两个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负有连带债务。
构成债务加入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效存在;二是在债权人不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基础上,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第三人作为新的债务人加入该债权债务关系中承担债务;三是将债务加入的情形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四是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内容的债务,并且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当债务加入发生时,债务人并未从债务关系中脱离,而是与第三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债务加入与保证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和适用场景。
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以自己名义加入到既存的债务关系中,成为新的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这种情况下,
第三人加入债务后,成为主债务人之一,与债务人享有同等的债务人地位。
债务加入
不受保证期间的限制,只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债务加入法律关系中,第三人负清偿责任一般并不以“先由债务人清偿,但债务人未清偿”为先决条件,这与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不同。
保证是指第三人(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是
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从属性关系。
本案中,老王向邓某作出的书面承诺,从内容上来看完全符合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不符合保证的特征,故法院依法采纳了邓某主张债务加入的观点。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现实中,有些人为了解决眼前的紧急情况,常常会作出一些言不从心的“承诺”,却不知作为成年人,每一句清楚有效的意思表示背后都可能是一段严肃的法律关系。在作出法律承诺之前务必思考清楚,法律不是儿戏,债务加入需谨慎。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yODIxNzMzNQ==&mid=2247540846&idx=3&sn=b3fa0103bc7f1f83f1a72e4bbc32589f
审判实务
北京京执律师事务所与数十万法律人一起分享审判、执行实务和经验,传递一线资讯。
最新文章
又一idol被爆嫖娼
法院版:最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其财产查询方法
最高法:第一项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的情况下对第二项诉讼请求予以审理并作出裁判,系适用预备合并之诉,符合诉讼便利和经济的原则,不能驳回
中央军委委员、上将苗华,停职检查
律所卷到天是什么样?到律所领大米白面已成过往,某企采购常法仅花0元!
媒体曝光律所直播间虚假咨询泛滥:有律师为流量让人冒充强奸犯
全国法院: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指导意见(2024.11修订)
还记得一到十厅改革吗?最高检察院内设机构名称已经悄然变化
【建议收藏】强制执行中的10个关键期限
女子因频繁上访,户籍在河北湖北两地均被注销
8个城市人民政府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211大学毕业生为骗保,将妻子推入海中
兔子警官升职了!
95后律师现状:最低月入五百,差点贷款上班,抱怨资源都在大律师手里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之操作指南(新公司法)
身居要职的李尚福,向谁行贿...
欠债的不再是大爷!即日实施!!最高院又一司法解释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刚刚,派出所副所长王某殴打小学生,撤职!
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民刑交叉纠纷的指导意见(2024.11修订)
8名“躺平式干部”被调整,中纪委网站发声!躺平式干部有哪些特征?
疯狂!法务公司宣称:网上离婚7-15天拿证、无需对方同意、无冷静期、不见面不协商
未经清算即注销公司?法院判决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共同清偿债务!
刑事判决书披露:18名骨科主刀医生收耗材回扣2271.9万!
刚刚!又一法院因为错判,公开登报道歉
91年女干部中青班培训出轨男干部
最高法: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当事人仍可以在未恢复执行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
高三女学生被2名男子强奸致死
763名在缅中国籍电诈犯罪嫌疑人被移交我方
最高法:再次重申!被执行人受理破产,应予终结执行并解除限高和删除失信
最高院刚刚发布:股东在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中循环转账捏造虚假出资事实逃避执行的,属于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
检察官实名举报派出所副所长
关于曾武律师休庭期间关闭信号屏蔽器被行拘5日的情况说明暨维权申请书
如何把被执行人送进监狱?“拒执罪”了解一下!
法院:通过“花呗”扫码付款的方式形成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金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一件伪造“血衣”+760元“水军”套餐,让她置于舆论风暴中央
律师与人合作,谎称自己有关系收300万“捞人”,居然意外捞出来了
“拒执案”新解释未能解决执行的根本问题!附:新旧解释对照表、8个入库案例
最高检应勇:坚决防止检察环节矛盾激化、上行、外溢
要不要和男友一起买房?买婚房要提防对方这样坑你!(保姆级教程)
全国首例!下班后微信回复工作消息被认定加班,获赔3万元加班费!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女法官越多越好吗? 一法院任命81.25%女法官,另一法院任命11名全是女法官
从法院院长提拔到副州长,被查!
李佩霞背后的神秘男人,才是高人
有一种执行方式叫作“带封过户”——律师、法官办理执行案件新模式(强烈推荐)
法院副院长对分管工作懈怠推脱,将应当主持的会议推给其他院领导,长期脱岗旷工、迟到早退!
人情世故36计,学会一半就是高手
最高院刚刚发布:股东在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中循环转账捏造虚假出资事实逃避执行的,属于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
最高检案管办主任:只要有考核指标存在,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非理性的卷”“不正常的比学赶超”
分类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原创标签
时事
社会
财经
军事
教育
体育
科技
汽车
科学
房产
搞笑
综艺
明星
音乐
动漫
游戏
时尚
健康
旅游
美食
生活
摄影
宠物
职场
育儿
情感
小说
曲艺
文化
历史
三农
文学
娱乐
电影
视频
图片
新闻
宗教
电视剧
纪录片
广告创意
壁纸头像
心灵鸡汤
星座命理
教育培训
艺术文化
金融财经
健康医疗
美妆时尚
餐饮美食
母婴育儿
社会新闻
工业农业
时事政治
星座占卜
幽默笑话
独立短篇
连载作品
文化历史
科技互联网
发布位置
广东
北京
山东
江苏
河南
浙江
山西
福建
河北
上海
四川
陕西
湖南
安徽
湖北
内蒙古
江西
云南
广西
甘肃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新疆
重庆
吉林
天津
海南
青海
宁夏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
英国
西班牙
新西兰
韩国
泰国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缅甸
菲律宾
马来西亚
越南
荷兰
柬埔寨
俄罗斯
巴西
智利
卢森堡
芬兰
瑞典
比利时
瑞士
土耳其
斐济
挪威
朝鲜
尼日利亚
阿根廷
匈牙利
爱尔兰
印度
老挝
葡萄牙
乌克兰
印度尼西亚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希腊
南非
蒙古
奥地利
肯尼亚
加纳
丹麦
津巴布韦
埃及
坦桑尼亚
捷克
阿联酋
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