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特别防护期,禁止这些行为!

政务   2024-10-06 20:25   广东  



注意啦

10月1日起

广东省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日前

河源市公安局公布

今年1月至今查处的

3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件

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1月30日,紫金县蓝塘镇大村村村民潘某为了泄私愤多次放火烧山边杂草而引发山火,被紫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抓获归案。8月16日,潘某以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2个月。

2月24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成功侦破一宗故意放火烧山案件,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9月18日,陈某以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月29日,李某故意点燃龙川县通衢镇太楼村多处山边杂草引起森林火灾。3月1日,李某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6月17日,李某被移送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


市民在林区、公园游玩时,务必注意森林防火。如在林区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110或119报警,报告火情发生地、火势等,在扑救山火时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野外防火责任重大

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

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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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火灾有什么危害?

如何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遭遇火灾怎样避险自救?

这份安全提示

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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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美古郡 奋发和平》

来源河源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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