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备受关注的“王浩文拐卖儿童案”,在四川南充二审开庭。
一审时,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浩文“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累计前罪漏罪,共计拐卖14名儿童,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开庭现场,王浩文仍拒不认罪,只承认三起拐卖案件,二审结果将择期宣判。”庭审后,被拐儿童家长之一的“雷公”雷泽武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二审现场王浩文对包括他儿子“川川”在内的8起拐卖,拒不承认。“庭审中,他十分狡猾,未轮到他发言时精神萎靡,发言时又条理清晰。”
王浩文。(央视新闻报道视频截图)
庭审现场
11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
此案受害人家属、苦寻儿子22年才成功、备受外界关注的寻亲家长雷武泽“雷公”,寻回被拐走10年的儿子后又无奈将其送回养父家的寻亲家长桂宏正,来到南充,旁听了此次庭审。
“他太狡猾了!只承认三起拐卖案件,其他都拒不承认!未轮到他发言时精神萎靡,发言时又条理清晰。”
上午12时许,二审庭审结束,雷武泽和桂宏正走出法院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二审现场,当王浩文没有辩护的时候,穿着棉服缩在那里,看起来萎靡不振的样子。但当他一旦辩护的时候,头脑就很清楚。
“他总是能从很多细节进行狡辩,找出我们想象不出的一些理由。”旁听家属介绍,王浩文在法庭上仍然只承认拐走了3名儿童,坚决否认涉及另外8名儿童的拐卖指控。
在法庭上,王浩文一会儿对一份字据上的“王维”(其曾用名)的字迹提出异议,否认该字迹为其亲笔书写。一会儿又称有关资中的一份视频截图资料和另一张图不是同一个地方,一会儿又质疑8起中的其中5起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2023年4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四川高院以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追加王浩文的遗漏罪行,被王浩文拐骗、贩卖的儿童从8名增加到11名。至此,王浩文前罪加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一审判决书显示,王浩文只认可自己在2009年至2010年间拐卖3名儿童的事实及证据,对其他8名儿童被拐案件则辩称未参与。
“二审现场,他还是不承认!”另一名旁听的受害人家长桂宏正告诉记者,他不承认的这8人中,就有他的儿子“小豪”和雷公的儿子“川川”。
寻亲家长桂宏正,从四川广安来到南充旁听二审。(摄像:谢杰)
旁听家属还介绍,王浩文在庭上表示,愿意赔偿其认罪案例的受害人家属,但没有赔偿能力。对于其不承认的案例,王浩文不同意赔偿。
案件回放
这起案件究竟怎么回事?
受害人家属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21年6月10日,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犯拐卖儿童罪,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11月1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又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王浩文的遗漏罪行。
2023年4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浩文不服,提出上诉。2023年10月,四川高院以原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24年4月,检察院再次追加王浩文的遗漏罪行。
据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以出卖为目的,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某琼、胡某雄等人,拐带11名儿童到广东省汕头市贩卖。
而在此案前,王浩文已有三次入狱经历。
1987年2月17日,王浩文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11月17日,因犯拐骗儿童罪被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12月10日,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其中王浩文因拐卖儿童3人被判十五年,王某琼因帮助拐卖儿童2人被判三年,胡某雄因帮助拐卖儿童1人被判两年。
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即贩卖雷公彼时时年3岁的儿子——雷公夫妻俩苦寻22年,直至2023年才找到。
买东西给小孩吃
“他的套路就是针对低龄幼儿的!”走出法院,从广安来到南充旁听庭审的桂宏正感慨,王浩文的“拐骗套路”,就是有预谋针对3-6岁小孩的。
桂宏正介绍,庭审中,当被问及是怎么拐走这些孩子,王浩文回答:“给他们买东西嘛,吃的东西或者耍的玩具。”
这一点在一审中,也备受关注。据检察院指控,王浩文以出卖为目的,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湖南、湖北、四川多地,趁儿童单独玩耍身边无大人陪伴照看之机,以购买食物、玩具为诱饵,拐带11名儿童。
2016年4月5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曾以《糖果的诱惑》为题,报道过王浩文2014年拐卖3名儿童一案:2014年4月到6月间,四川南充、遂宁、巴中等地连续发生三起男童被拐案,其中一起案件的监控录像拍摄下拐卖者。后经查证,拐卖者就是王浩文,警方在其家中将其抓获。王浩文对自己拐卖儿童的行为供认不讳,说他一般针对三到五岁的孩子,趁孩子身边没有大人时,以买糖果、零食为借口,将孩子带离并拐走。王浩文称,三名小孩都被他卖到了汕头。
被拐儿童家长:
二审庭审结束后,雷武泽接到很多咨询电话和消息。“大部分都是被拐娃娃的家属,问结果。”
“今天实话实说,怒火没有一审那么大。”雷武泽告诉记者,一审时,他也在现场,王浩文依然矢口否认拐走川川时,他在法庭上实在忍无可忍,啪的一下上去了,给了王浩文一耳光。
二审现场,雷武泽比一审时冷静了很多。“他在我们心里早就被判了死刑,判了无数次死刑。”
一审后,雷武泽提出“1元赔偿”。二审开庭,他也带上了提前准备的《1元赔偿民事暨公开赔礼道歉的起诉书》,向王浩文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向雷武泽夫妻俩赔偿寻亲交通费、误工费、精神伤害费各1元,共6元钱。
“现在二审还没有宣判。等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后,会再针对1元诉讼走民事诉讼程序。”
雷武泽说,1元钱不多,就是想要个说法,一个情感交代。是给雷家的,更是给这14个被拐家庭的!“要让人贩子知道拐卖的代价,让更多人知道拐卖罪给被拐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
“该做的还是要继续,这口气还是要争,这一块钱和道歉还是要去实现!”等待结果的同时,雷武泽表示,还是要过原本的生活——重心工作还是在家庭和工作,重点是和川川培养情感,争取早日让他和平回归。
被拐家长雷公说,“这口气一定要争”。(摄影:谢杰)
说完,雷公抬头看了看南充的冬日暖阳,双手交握拍了两下,鼓励自己,也是在鼓励被拐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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