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秋冬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政务   2024-11-16 16:30   浙江  


关于在全市开展秋冬季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在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
(1)酒醉驾、飙车炸街、无证失驾、多条违法未处理等违法行为。
(2)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
(3)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4)高速公路疲劳驾驶、拼车包车、超员超速、强超强会、路口抢行,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紧急变道、刹车、停车、倒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
(1)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反规定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2)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
(三)行人
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对违反以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对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或阻碍交通警察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平安和幸福,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支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守法出行,合力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湖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南浔公安交警
一审:方诗棋(编辑)
二审:王嘉斌
终审:胡光玺
出品:南浔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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