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9﹞75号),以及2025年民航招飞工作安排文件精神,结合《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在四川省联合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安排如下:
2025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在四川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230人(本校自招170人、国航送培50人、东航送培10人),具体招飞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教师。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25年四川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5年9月1日后——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语限考英语。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必须为“物理+化学”(考生必须选考该两科目方可报考)。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区、市)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招飞初选(综合面试、外科筛选、英语测试、飞行员职业能力测试)、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和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 “有效招飞志愿”。系统中未确认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校志愿的,视为无效志愿,将不予录取。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招飞系统于2024年10月24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2025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在部分市、州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招飞初选,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选选拔(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招飞初选地点通知),初选前详细阅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2),并如实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选表》(附件1)。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组织通过招飞初选的考生进行招飞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选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选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上站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4.对体检合格考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有效招飞志愿”,高考后成绩出来前考生须与学校签定报考承诺书(未签定者视作放弃报考),填报志愿时要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志愿。对达到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学校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990219216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邮政编码:61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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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选表(四川省)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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