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要求: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等场所的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2%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无障碍停车位应当设置显著标志标识,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2019年至2021年,北京市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整治整改无障碍设施,显著提升无障碍出行环境。得益于市残联、市交通委、市城管执法局及市公安局交管局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如今,无障碍停车位标识不明及被占用等问题已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
10月28日当天,北京市残联、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的相关人员及无障碍监督员对建外街道内的银泰中心及华熙中心的地下停车场开展了联合检查活动。
“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无障碍停车位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验一个城市文明程度高低的“试金石”。维护使用好无障碍停车位,需要我们每个市民朋友们共同参与,做到规范使用、不随便占用、让每个人的文明细节筑起社会的文明、城市的文明。
据悉,北京市在持续加强无障碍停车位建设与管理的同时,还将不断优化和完善包括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居住小区在内的各类无障碍设施,确保残疾人和老年人能够平等、充分、便捷地融入社会生活,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
记者:薛东阳 摄像:吴建峰
编辑:赵建鑫 责编:水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