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被巴青交警点名了

政务   2024-11-12 16:51   西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巴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大路检路巡工作,保持严防严控严管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营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现曝光7起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违法行为人:嘎*

车辆号牌:藏AB3622(临牌)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日

违法地点:巴青县205省道88KM+300M路段处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



违法行为人:其***

车辆号牌:藏DV6891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4日

违法地点:巴青县205省道88KM+300M路段处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



违法行为人:扎***

车辆号牌:藏AP9721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4日

违法地点:巴青县205省道88KM+300M路段处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



违法行为人:嘎*

车辆号牌:川G9PM00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违法地点:巴青县317国道1649KM+800M路段处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



违法行为人:多*

车辆号牌:藏EX9807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违法地点:巴青县达尔塘路邮政局前路段处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



违法行为人:才**

车辆号牌:藏A83J76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违法地点:巴青县达尔塘路与巴仓路十字路段口处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



违法行为人:阿*

车辆号牌:藏EE1801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违法地点:巴青县达尔塘路巴青大酒店前路段处

违法行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机动车驾驶证记得9分并处罚款1900元。


来源: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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