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

文摘   2024-09-13 22:36   宁夏  

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有需要申请的同学仔细阅读查看下述有关事项。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就读全日制本预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本学年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六)承诺能够向经办银行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履行按期归还贷款的责任。

申请材

(一)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学生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三)学生证(2024级提供录取通知书);

(四)中国银行借记卡(首贷学生本次办理银行卡);

(五)学生认定申请表。

贷款额度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预科生每生每学年申请贷款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申请贷款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申请流程

贷款学生须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务必仔细阅读,按操作指引提交申请,填写学生认定申请表并上交。

贷款放款

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金额中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部分由经办银行划入学校账户,由学校财务处进行抵扣学生欠缴的学费和住宿费;无欠缴费用的,或抵扣后的余额部分转入学生个人中国银行卡账号中。

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要求进行填报,并确保所填报的内容准确无误,于9月19日上午10点前将《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员信息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及由学生签字后的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联系方式:0951-2075560

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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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北方民大学工在线

编辑/审核:杨雪英/程欣

监制:罗凯丹

审核:王纬州

官方微信:bfmzdxsxxy

投稿邮箱:bfmzdxsx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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