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男女不限)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消防工作;
4.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5.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年龄18至28周岁,退伍军人可放宽30周岁
6.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慢性疾病等。
7.女生可选择消防文职工作,学历需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
(二)优先条件
1.同等条件下有部队服役经历者尤其是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有运动、职业技能、文书写作专长、熟练应用办公软件与通信设备和持有驾驶证B2以上的驾驶员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报名前一年内逾期累计不超过6次,连续不超过3次,且无死账、呆账);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保障及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县级及其以上消防救援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2.招收入队后实行6个月实习期,实习期生活津贴加保险综合3000元/月;
3.实施职级、量化管理;
4.入队满一年后,享受队龄工资,每年递增;
5.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补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6.政府专职消防员入队后统一配发被装和安排食宿;
7.实施24小时驻勤制度,休息时间由单位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
(每月休8天),未休假的进行补助;
8. 享受符合法律法规的各类专项补贴、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等多项福利。
(五)发展前景
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为国家行政编制;录取后入职满一年及以上记入队伍工作年限,消防救援局将在日常训练中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科目进行培训指导,提升通过率。
(六)联系方式及体检面试地址
王主任 18849813040(微信同号)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原老市委党校(云南省消防员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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