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不实检测报告,湖南怀化一车检机构被查
时事
2024-11-20 08:11
湖南
怀化市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机动车废气不实检测报告案2024年4月10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局大气科移交线索,对怀化市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024年4月2日对一车辆检测时,移动摄像头全程未对准该车排气管,检测系统报警提示操作不规范。发现2024年4月3日对另一车辆检测时,采样管插入未达到标准深度,检测系统报警提示操作不规范,检测报告显示烟度值大部分为0。该公司对上述两辆机动车均出具了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出具虚假机动车废气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2024年5月24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1.以“非现场监管”手段为“耳目”。本案系通过在线监管平台发现线索后,经现场复核取得初步证据立案调查,线上、线下两个层面的调查相互印证,最后给予处罚。2.以检测规范为准绳。检测规范之所以要求对检测过程全程录像,旨在确保检测过程正确、规范、可追溯。该公司工人在检测过程中故意转动摄像头,导致无法看到检测过程,掩盖检测不规范行为,主观违法动机明显。3.以现场复核为佐证。2024年4月10日,该公司对某车辆复检时,显示该车烟度等指标与4月2日初检时差距较大,通过现场复核锁定证据,更加佐证了4月2日的检测报告是不实报告这一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