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申报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将协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继续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工作目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型工业化建设。
大赛设置全国总决赛,区域赛、重点产业专题赛(以下简称“专题赛”)和境外区域赛,为提前做好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工作,现将有关赛事活动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一)全国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联合主办。
(二)区域赛。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项目来源于所辖区域内参赛者报名,区域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三)专题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牵头、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联合主办,专题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四)境外区域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主办,境外区域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汇总各赛事申报情况,拟定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计划,经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后公布。
二、有关要求
(一)请拟申办全国总决赛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真填报《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申报表》(见附件1),并以正式函件的形式报送至部中小企业局,并抄送我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函件于2024年12月4日前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cnmaker@miit.gov.cn。
(二)请拟申办区域赛、境外区域赛的相关单位认真填报《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24年12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cnmaker@miit.gov.cn。
(三)请拟申办专题赛的相关单位认真填报《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重点产业专题赛申报表》(见附件3),并加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24年12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cnmaker@miit.gov.cn。
(四)全国总决赛意向申报单位应充分考虑举办地产业基础雄厚、工业门类齐全、产业链完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度聚集等优势条件,促进大赛优质企业项目的成果转化、供需对接和产业落地,加强系列配套活动管理,强化资金保障,保证总决赛活动顺利举办。
(五)区域赛和专题赛主办单位应紧密围绕新型工业化重点产业、重要领域,科学合理设置赛道,积极为参赛优秀企业和团队提供项目落地优惠政策和精准化服务,如成果转化、奖金奖励、人才引进、融资对接、市场对接、创新服务和专业化公共服务等。
三、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刘天琨 010-68200397、13693036525
电子邮箱:cnmaker@miit.gov.cn
附件:1.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申报表
2.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申报表
3.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重点产业专题赛申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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