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12人

民生   2024-11-16 15:37   河北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为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由丰宁县公安局申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为丰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12人,其中交警辅警9人,社区农村辅警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岗位人员招聘。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性别:交警辅警:男性5人,女性4人;社区农村辅警:限男性3人

3.年龄:18-30周岁(1994年 11 月 15 日至2006年 11月15日出生)

4.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户籍:丰宁县户籍(包含:配偶户籍为丰宁县;丰宁县常住户口)

6.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8.5至 24之间。

7.身高:男性净身高需170CM(含)以上,女性净身高需160CM(含)以上。

8.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

9.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10.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11.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1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士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1 月 15 日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及丰宁公安微信公众号、承德丰宁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 11月19 日至 11月 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8012029。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打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5张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照片背面标注姓名),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各学历层次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原为丰宁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依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体能测评

现场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体测通知单》为准,按照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顺序进行。三项测试其中任意两项通过者视为合格,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五)政审考察

招聘岗位依据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政审、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②退役军人;③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④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⑤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丰宁县公安局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由丰宁县公安局安排对拟聘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六)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及政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和原招聘劳务派遣辅警等同管理,聘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及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政审考察的,后果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由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11月 15 日


附件1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xlsx

附件3体能测评免责承诺书.doc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霍杰
编审/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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