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4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不断拓宽公开选拔优秀村(社区)干部渠道,决定面向全市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截至2024年11月(含本月,下同),连续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村(社区)干部;
(二)截至2024年11月,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边境村(社区)武装干事等其中一个或多个岗位累计满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村(社区)干部(上述职务年限可合并累计计算)。
二、招聘名额
结合各县(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需求,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以县(区)为单位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每个县(区)2名。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熟悉基层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个人当选为全国“两代表一委员”或获评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在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行(受)贿人员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60%。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如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仍相同的,以工作业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如工作业绩得分仍相同的,以表彰奖励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五、笔试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一)报名步骤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临沧先锋”公众号下载、填写并打印《临沧市2024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提交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逐级审核推荐,并由本人将报名推荐表提交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于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确认。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hr.com/)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hr.com/)→点击“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不得超过35K。
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PDF文件上传,每个文件不得超过300K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的《报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9日18:00。
(三)报考岗位。本县(区)村(社区)干部只能报考本县(区)岗位,本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对无法进行自动审核的根据岗位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人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五)岗位报名情况。网上报名期间,为方便广大报考者掌握各岗位报名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变化情况。
六、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
09:00—11:00 综合能力测验
(二)笔试地点
考试地点在临沧考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由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7日09:30,在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hr.com/)报名平台上自行打印。
(三)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农业农村工作政策业务知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关爱服务“一老一小”、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和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将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沧先锋”公众号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
八、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60%计算,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作为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九、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由招聘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具体评分标准见《临沧市2024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详见附件3)。
十、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如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仍相同的,以工作业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如工作业绩得分仍相同的,以表彰奖励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布。
(二)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册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或不合格的考生,由考生在《资格复审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并做好情况记录。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十一、体检及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
(一)体检。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负责组织。体检之前,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参加体检的考生签订《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诚信承诺书》。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按管理权限由县(区)公安局帮助完成。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考生本人后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医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在乡镇(街道)组成考察组,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意见,审核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最终形成考察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十二、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需进行公示和聘用,公示和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示。考察结束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沧先锋”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有举报反映但查核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举报反映经查核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出现不予聘用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出现因考生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按要求科学设置岗位资格条件,因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条件而引起的纠纷,将追究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经历业绩评价、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务必诚信参考。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违纪违规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按程序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沧先锋”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十四、联系咨询电话
十五、监督电话
附件:1.临沧市2024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临沧市2024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临沧市2024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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