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平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漳平市委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市信访局和共青团漳平市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工作。巡察期间,漳平市委巡察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全面领导职能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24年10月31日,市委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开展好巡察工作、运用好巡察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坚持严谨客观,维护巡察权威。巡察工作要以精准发现问题、有效推动解决论英雄。要客观收集情况,全面收集问题能否成立的有力佐证材料,对于一些特别重要的问题,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要亲自了解、全面掌握情况,分清问题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全面、客观、如实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切实做到不偏不倚、客观公道。二要坚持同题共答,提高巡察质效。巡察组要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注意充分调动被巡察单位和领导干部配合巡察监督的积极性、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加强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充分听取被巡察单位意见。对于能在短期内解决的问题,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刻“行”、马上“改”,推动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三要坚持联动贯通,凝聚巡察合力。市委巡察办要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依托与各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组织、宣传、财政、审计、统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调动、整合各类资源力量,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更好发现问题线索,形成震慑作用。11月6日至11月13日,各巡察组分别向各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履行职能责任有不足,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参谋服务保障作用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落实财务制度不够严格;管党治党责任未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免程序不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巡察市政协机关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履行职能责任有不足,发挥协商议政的参谋服务保障作用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够强;调研视察工作不够深入,责任担当意识有待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严,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巡察市信访局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开展党性教育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服务本领,积极作为能力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财务及资产管理不规范;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不到位;上轮巡察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巡察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以学增效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偏差,履行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凸显;形式主义整治不力,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严格;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上轮巡察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巡察共青团漳平市委员会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党性教育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实,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团力度不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