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散布网络谣言行为
近日,建昌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批散布网络谣言案件。
1、2024年8月26日,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在快手平台涉灾视频评论区发布虚假信息,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 元的行政处罚。
2、2024 年8月24日,违法嫌疑人宁某某在明知官方已发布伤亡人数的情况下,在快手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给予宁某某治安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3、2024年8月25日, 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在快手平台涉灾视频下发布虚假信息,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给予李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4、2024年8月26日,违法嫌疑人郑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给予郑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5、2024年8月26日,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在小红书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6、2024年8月24日,违法嫌疑人吕某在某抖音作品评论区发布虚假信息,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给予吕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
7、2024年8月26日,违法嫌疑人尚某某在抖音平台涉灾作品评论区发布虚假信息,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给予尚某某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8、2024年8月24日,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建昌县公安局提醒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建昌县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