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刑法案例研习公益课·学员心得 | 胡晚霞:为者常成,行者常至

文摘   2024-10-24 08:01   北京  

《刑事法判解》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陈兴良教授任主编,车浩教授任执行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发行。刊物关注刑事司法领域的实务问题,诚邀学界和实务界同仁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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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者常成 行者常至

安徽大学硕士生  胡晚霞
夏之繁华犹盛,未至尽时,初秋已悄然揭幕。在这炽热的八月,我正筹备着实习的序章,却不期然邂逅了导师朋友圈里一抹独特的风景——第四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线上公益课的招募启事。细品其详,报名条件与课程内容如磁石般吸引着我,遂毅然决然,递交了那份满载希望的报名表。置身于来自五湖四海、才华横溢的学海精英之中,初时心中不免泛起层层涟漪,交织着忐忑与憧憬。而当那份学员录取通知,在120名佼佼者中为我留有一席之地时,一股新的动力油然而生。我暗自许下誓言,誓将每一堂课视为成长的阶梯,每一知识点都精耕细作,每一次作业皆倾注心血,力求完美。历经三周,时间虽短,却如熔炉般淬炼了我的学识与心智。在这里,我不仅系统地遨游了刑法的深邃海洋,更在思想的碰撞与交流中,如同破茧成蝶,思维之翼日益丰盈。与师长们的启迪、同窗间的切磋,每一刻都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成为我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这段旅程,不仅是对知识的追求,更是自我超越的见证。

一、鉴定式案例研习:发现问题的钥匙

课程伊始,老师们即以高度的专业性,为我们精心构建了鉴定式案例研习的坚实框架。通过细致入微地剖析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作为犯罪及共同犯罪等多元案例,我逐步领悟到如何在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文之间建立联系。鉴定式案例研习的精髓,在于其逻辑的无懈可击与系统审查的缜密,它要求我们逐项审视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责任性,任何一环的缺失都足以阻断后续分析的必要性。这一思维模式的革新,极大地提升了我对复杂罪名辨析的敏锐度与清晰度。

但在随后的作业撰写过程中,我体验到一种力不从心的微妙挑战,尤其是在首次参与的小组讨论中,我亲历了一场震撼心灵的“思维交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降维”打击。同学们在语言表达上的精准流畅与书面论述中的独到见解,不仅让我由衷地钦佩,更如同催化剂一般,点燃了我内心深处强烈的自我超越之火。会后,我沉下心来,进行了一场深刻的自我审视,主动向那些表现优异的同学虚心求教。通过细致入微地对比分析作业中的差异,我致力于在下一轮的任务中,展现一个更加成熟、逻辑更加缜密的自我。在这一过程中,袁国何老师以其独有的耐心与细腻,不仅耐心细致地审阅了每位同学的作业,更以其卓越的教学智慧,激发了我们对问题的深度思考。他擅长引领我们穿透案件表象,探索其背后的复杂逻辑与深远意义,使得我们的分析变得更加全面而深刻。在袁老师的精心培育下,我们的分析能力大大提升,思维视野也随之大幅拓宽。

二、论辩式案例研习:在思维碰撞中提升

论辩式案例研习,犹如一把钥匙,打开了通往多元思维殿堂的大门。它植根于鉴定式案例的坚实基础之上,鼓励我们跨越不同的理论视角,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剖析。其目的是在训练我们在概念一致的前提下进行正反说理的能力。“法学是一门没有唯一正确答案的学科”,徐万龙老师以其独到的教学艺术,为我们细致勾勒了论辩式案例研习的精髓路径:从稳固立论(积极构建自身观点)出发,历经驳论(勇敢挑战异见,揭示其不足)的洗礼,最终达到辩护(通过否定之否定,巩固并深化自身立场)的境界。尽管老师用案例来进行演示,但当我真正对“球友案”进行分析论证时,正反思想不断在我脑海里交锋,难辨胜负。面对“保证人地位”、“不作为”、“自陷风险”及“结果回避可能性”等复杂概念,初时并未能全然熟悉与掌握。为此,我翻阅各类权威文献著作,深入剖析这些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通过不懈的努力,对这些概念有了更为清晰与深入的理解,从多角度、多层次把握其精髓。同时不忘检视司法实践中与之相似的案例,力图从实践中汲取灵感与智慧,不断搜寻能够为我观点增添重量的坚实论据。静下心来,仔细寻找细枝末节,从前次作业的经验中汲取养分,力求在第二次作业中展现出更为精湛的分析与更加卓越的成果。在后续的小组热烈讨论中,我们团队成员化身为控辩双方,各自紧握论点,唇枪舌剑,展开了一场场智慧与逻辑的较量。这种角色扮演不仅锻造了我们在对立阵营中坚守己见的毅力,更如同催化剂一般,激活了我们的批判性思维,让我们学会了如何精准捕捉对方论点的微妙之处,并构思出强有力的反驳策略。 论辩式案例研习深刻揭示了法律的精髓: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而法律的智慧在于辩论。正是通过这种正反双方思维的激烈碰撞,我们要以更加全面、辩证的眼光审视问题,从而在法律学习的道路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三、实务性案例研习:理论与现实的桥梁

实务性案例研习,作为学习旅程中最为耗时耗力的环节,其挑战不言而喻。面对上百页的案卷,那一刻,压力与责任感并重。尽管作为法本法硕的学生,课堂上不乏案卷接触的机会,且有律师的悉心指导,但那些往往是精心筛选、聚焦于单一议题的片段。而此次,我们需独立驾驭完整的实务案例,历经阅读、分析、提炼、论证的全过程,这无疑是对我们综合能力的一次全面考验。

初览电子版案卷,我迅速捕捉人物关系与起诉要点,标注关键信息,初步勾勒出案件轮廓。然而,出于对纸质材料的偏好与深度理解的需求,我将案卷打印出来,以更直观、细致的方式展开梳理。在证据的审查环节,严格甄别,排除非法证据,审慎评估证据的证明力,确保分析基础坚实可靠。之后,深入案件核心,以控方视角,紧密围绕起诉书中指控的案件事实与罪名,特别是针对王某甲作为敲诈勒索罪主犯的角色,进行了深入剖析。面对案卷中错综复杂的人物称谓(如王某甲与徐总交替出现)、各被告人讯问笔录间的显著差异以及众多证人的陈述,我尽力梳理,力求全面把握案件全貌。为了使作业更加直观,我借鉴了前两次的经验,巧妙运用表格与思维导图,提炼出值得聚焦的争点,使复杂的案情变得条理清晰、一目了然。尤为一提的是,我有幸参与了线上辩论活动,将精心梳理的观点与辩方进行了激烈的辩驳。尽管自我感觉并未完全发挥出最佳水平,但这次经历无疑增加了对这次课程不一样的体验。实务案例研习,不仅是理论与实践的碰撞,更深刻体会到两者间微妙差距。如何将课堂所学灵活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强大武器,成为我持续探索与追求的重要课题。在紧张而充实的研习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在纷繁复杂的信息海洋中抽丝剥茧,提炼出关键的法律事实,更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深刻而全面的法律分析。它让我明白法律之路需脚踏实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能行稳致远。这不仅是对专业素养的一次全面锤炼,更是对未来法律职业生涯的一次重要预演。

四、收获与感悟:在挑战中成长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人民日报在《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中写道:只有保持“业精于勤荒于嬉”的清醒认知,砥砺“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学习品格,增强“一物不知,深以为耻,便求知若渴”的求职精神,才能练就“独当一面”“胜人一筹”的真本领、硬功夫。

短短三周的课程,带给我的不仅是知识的积累,更是对刑法学习的全新认识。在众多优秀的学者中,我努力的去完成各项任务,提升自己的能力。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我无数次的陷入自我怀疑,感知与他人差距之大,但都很努力的坚持,实现了参与时所暗自许下的誓言,认真对待每一堂课、每一个知识点、每一次作业。在未来法学道路上,我会继续保持对刑法的热情,不断学习,不断探索。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一名优秀的法律人。感谢储老师的鼓励,让我重拾信心;感谢袁老师的引领,让我们畅所欲言,打开思维打开;感谢所有老师和助教的细心指导,不厌其烦的教学;感谢各位同学的支持和陪伴。是你们的智慧与热情,让这段学习经历充满了收获与感动。展望未来,我满怀期待,渴望能有更多机会与各位师长、同学共聚一堂,共话法学,同享成长。刑法的学习之路并不平坦,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当怀揣初心,不懈追求。愿我们都能在刑法的浩瀚海洋中继续遨游,勇敢追梦,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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