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施行
主要涉及
火车票电子发票
化妆品 电子证照等方面
从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为旅客和单位报销铁路客票提供便利。采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旅客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纸质报销凭证。
南铁南昌车站客运 值班站长 肖莹:旅客可以在行程结束后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取得电子发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单位也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
一批新规明起施行: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
11月1日起施行的,还有《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常规检查。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有因检查。
一批新规明起施行:电动自行车实施强制性新国标
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器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业内人士提到,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在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提高防火阻燃性能等方面进行了更人性化的改进和提升。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梅州办事处 主任 陈佳伟:对车辆的防火性能、充电安全系数又更加有要求,作为商家来说也更加严格去把关充电器、电池,包括车辆、车架等方面的质量。
此外,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公斤放宽至63公斤,这样适当放宽了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的续航里程需求,提升了产品的实用性能和安全性能。
一批新规明起施行:对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公告》还明确,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2024年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一批新规明起施行:电子、纸质同效!这5种行政审批证照可下载
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农业农村部本级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肥料登记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共5种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外,《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冷库低碳评价指标》团体标准等,也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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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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