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关于举行《韩城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民生   2024-11-08 17:17   陕西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韩城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为确保韩城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更新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
二、听证会地点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
听取参会代表对韩城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质询。
四、参加条件
凡韩城市常住户籍人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韩城市辖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单位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申请人经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或旁听资格,发放《听证邀请函》;听证申请材料必须于公告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提交韩城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强音       
联系电话:0913-5231218
特此公告。


附件1 听证会须知
附件2 听证会申请表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
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了解、熟悉“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目的”,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韩城市实际情况,对本次新制定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及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五、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六、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参会人员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附件2:
听证会申请表

来源:韩城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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