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王安石 | 那些年,我们一起学过的课文

文化   2024-11-25 18:07   河南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注:记得上学时没有最后一段 

注释

1.伤:哀伤,叹息。

2.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

3.隶:属于。

4.生:生长到。

5.识:认识。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6.求:要。

7.异:对······感到诧异。

8.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给。

9.养:奉养,赡养。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10.一:全。

11.指:指定。就:完成。

12.文:文采。理:道理。

13.邑人:同(乡)县的人。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14.稍稍:渐渐。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15.乞:求取。

16.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17.日:每天。扳(pān):通“攀”,牵,引。环:四处,到处。谒:拜访。

18.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19.从:跟随。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20.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21.复:又,再。

22.泯(mǐn)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23.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24.通:通达。悟:聪慧。

25.受:接受。天:先天。

26.贤:胜过,超过。于:比。材:同“才”,才能。

27.卒:最终。

28.于:被。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29.彼其:他。

30.已:停止。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人称半山居士。封为舒国公,后又改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临川县城盐埠岭(今临川区邓家巷)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推行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熙宁七年(1074)罢相,次年复任宰相;熙宁九年(1076)再次罢相,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封舒国公,不久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执政期间,曾与其子王雱及吕惠卿等注释《诗经》《尚书》《周官》,时称《三经新义》。其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所著《字说》《钟山一日录》等,多已散佚。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后人辑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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