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盖州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横穿马路...

民生   2024-11-04 19:56   辽宁  


在许多未成年人眼里

驾驶电动车、摩托车

是青春和个性的表现

殊不知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追悔莫及


由视频可以看出,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营口盖州市府大街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至怡景湾小区门前处时,忽视瞭望,未确保安全,与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通过赵某骑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相撞,相撞后小型轿车拖带共享电动自行车及赵某驶入道路北侧,赵某又与白某停放在道路北侧非机动道内的小型普通客车接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赵某受伤、车辆及随身物品受损。

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忽视瞭望,未确保安全,其过错及作用是形成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过错;

赵某未满16周岁骑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未从人行横道通过,忽视瞭望,未确保安全,其过错及作用是形成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个原因、过错;

白某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其过错及作用与本起事故的形成无直接原因、过错。



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

事故屡见不鲜

每一起事故

都在给我们敲响警钟

前车之鉴,就在身边

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害

1.未满16周岁的应急能力较差,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相比自行车快很多,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会出现无法应对的危险。
2.未满16周岁操作电动自行车的熟练程度比较低,且青少年易冲动,若驾驶电动车在路上进行“竞赛”,不仅危害未成年人自身安全,对他人也有着不小的安全隐患。
3.未满16周岁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弱,而且对交通法规没有良好的认知,会出现不戴头盔,违规载人,超车,逆行、闯红灯等一系列危险动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违法驾驶

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

有以下四种

01
不注意观察、减速
中学生载同学在路口未观察减速,撞到正在横过斑马线的两名儿童。
02
随意变道

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未注意观察道路车流情况,随意变道,与同方向一车道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03
违法载人

中学生搭载朋友,未靠右行驶,与对向一辆轿车相撞。

04
追逐打闹

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与同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嬉戏打闹,追尾前方小车。

每一起事故都是前车之鉴

希望广大市民、家长与未成年人

从这起事故中

吸取教训

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来源:营口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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