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民生
2024-11-29 19:52
内蒙古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第三期)
关于申请执行人韩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树林、巴林左旗京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内0422民初43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张树林、巴林左旗京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履行涉案金额700000元及利息的给付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韩某某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张树林,男,1974年04月12日出生,蒙古族,住赤峰市巴林左旗西城区帝苑豪庭东区1号楼5单元602室,公民身份证号码:150422197404120039。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人员,将给予以下悬赏: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申请人自愿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凡知晓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并帮助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悬赏金: 一、根据财产线索,经过本院查证属实且使本案执行标的部分或全部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予以奖励悬赏金。二、悬赏奖金由韩某某承担,由法院在执行到位款中直接扣除,并向举报人支付。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指定一人领取后自行分配。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冷!冷!新一轮冷空气又来了!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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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编辑:陈香梅
一审:刘 洋
二审:池梓茗
三审:刘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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