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安宁的乡野山村,一位辛勤劳作的独居老人,却在一处相当隐蔽的地方被人残忍送走,警方经过勘查发现,死者随身携带的15000块钱已经不知所踪,而在老人裤兜里仅剩下的12块钱,表面看起来稀松平常,但是在它的背后却隐藏着一条极为关键的破案线索。依靠这条线索,当地警方很快就锁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所有人都以为,这一起乡村奇案的来龙去脉很快就能真相大白,可是法医在尸检报告里的一个推断,却硬生生地让整个案件的调查,瞬间变得扑朔迷离。
案件的发生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的一个县级市:宁乡市。
作为湖南省首批特色县域经济的重点县城,农业实力强劲的宁乡市,向来都是中国南方极为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
其中的宁乡花猪,更是中国四大著名的猪种之一。
宁乡人会喂猪,这个说法一直以来,都在整个湖南省的境内广为流传。
可就在这么一个乡土安宁,发家致富的生猪之乡,却曾经发生过一桩跟宁乡花猪息息相关的山村奇案。
2013年的10月13日,宁乡市公安局的民警接到了一个奇怪的报警电话。
打来电话的是宁乡市坝塘镇的一位村民刘某霞。
根据刘某霞的陈述,她的姑姑刘玉娥已经失踪了2天的时间,她和家里人找遍了整个村子,结果都没有找到她的踪影。
事发的这个村子叫做沩乌村,它地处于宁乡市坝塘镇的东北部,距离宁乡市区大约只有10公里的路程。
在接到报案之后,宁乡市公安局的民警很快就赶到村子里展开走访搜查。
根据侄女刘某霞的反映,她的姑姑平时是一个人,生活在村子南边的一间依山而建的平房里。
这个平房的位置相对偏僻,在它的周边也只有少数几个村民比邻而居。
刘玉娥的平房
宁乡警方先是询问了几个邻居,结果他们都一致反映,失踪的老人刘玉娥已经有好几天都没有看到了,但是最后见面的具体时间,他们却已经记不清楚。
随后,办案的警员来到刘玉娥的房子展开更加仔细的侦查。
虽然在房子的外围有一个开放式的院子,但是刘玉娥的家门却是紧锁着的。
由此警方判断,刘玉娥在失踪之前应该没有回家。
可是作为一位63岁的老人,独自生活的刘玉娥还能到哪里去呢?
宁乡警方决定,先是围绕刘玉娥房子的周边展开地毯式的搜查。
结果在经过了半天的搜查之后,他们很快就在刘玉娥家附近的一个化粪池里,找到了她的尸体。
化粪池
在当时,发现尸体的民警还以为,是刘玉娥不小心掉到了化粪池里。
可是经过初步的现场勘查,宁乡警方发现这个发现尸体的化粪池非常地奇怪。
在化粪池的上方,盖着三块方形的石板,而在石板的底下,有一些破旧的衣服遮住了尸体。
很明显,这些衣服并不是死者刘玉娥的。
化粪池里的衣服
由此宁乡警方推断,应该是有人刻意地拿着这些衣服来掩盖尸体。
要不是尸体所散发出来的腐臭味,负责搜查的民警估计也很难发现,这个相当离奇的抛尸现场。
被打捞出来的尸体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腐败,但是在尸体的表面,宁乡警方并没有发现明显的外伤。
面对这种罕见的抛尸案件,宁乡市公安局的民警还是第一次经历。
于是大约在一个小时之后,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几名警务人员,也赶到了案发现场进行增援。
经过初步的勘查,长沙警方在刘玉娥的尸体上,发现了一些相当奇怪的东西。
虽然死者刘玉娥的衣着比较完整,但是在她的裤腰带上,却系着一根U形的铁丝。
U形的铁丝
这根铁丝跟腰带的连接处,已经被人为地扯断了,而在这根铁丝上曾经挂着一些什么东西,办案的民警暂时还不清楚。
除此之外,技术人员还在刘玉娥的裤兜里发现了三张纸币,它们分别是1张10块钱,以及两张1块钱。
三张纸币
对于这12块钱的发现,在起初的时候办案的警员并没有太在意。
因为他们还不知道,在随后整个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这12块钱将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线索。
而另一个关键的线索,则隐藏在化粪池边上的一栋已经被废弃很久的房子里。
废弃的房子
根据报案人刘某霞的反映,这一栋位于她姑姑家旁边的老房子,原来是一个叫做黄某新的村民所居住的。
但是因为他的儿子都在外地生活,所以他们和一个聋哑的女儿,也在几年前搬离了这个房子。
由此长沙警方怀疑,这个房子有可能就是刘玉娥被害的第一现场,于是他们很快就进入废弃房内进行仔细的勘查。
在房子二楼的一个角落里,侦查员发现了一些散乱摆放的旧衣服。
而这些衣服的款式以及破旧程度,它们跟化粪池里的衣服很相似,由此长沙警方推断,抛尸者用来遮盖尸体的衣服,应该是从废弃房的二楼拿过去的。
散乱摆放的旧衣服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在这些衣服的周边,应该会遗留下来一些蛛丝马迹。
果不其然,在二楼衣服的旁边,细心的侦查员发现了一组比较新鲜的鞋印。
新鲜的鞋印
虽然这个鞋印看起来比较明显,但是在二楼的其它地方,长沙警方并没有发现,有其他人活动过的迹象,而在整栋的废弃房里,他们也没有勘查到有任何打斗过的痕迹。
由此办案的警员作出推断,这个抛尸现场边上的废弃房,它应该不是案发的第一现场,但是作案的凶手,他极有可能有进入过这个废弃房里。
而对于现场所提取到的这个鞋印,长沙刑警很快就完成了比对分析,所以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也有了一个初步的形象刻画。
犯罪嫌疑人,他可能是一名男性。
在作案的时候,他的脚上穿着一双42码的男士鞋子,身高大约是1米70到1米80之间。
而他的年龄段,则介于20岁到50岁的区间范围。
虽然这个形象刻画还比较宽泛,但是根据抛尸现场的特殊位置,长沙警方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
他们认为这个犯罪嫌疑人,应该就是沩乌村里的某个村民,因为他对于抛尸现场非常地熟悉。
虽然排查嫌疑人的范围是锁定了,但是办案的警员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在接下来的侦查过程中,幕后凶手的狡猾程度,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裤腰的布袋
在发现尸体的第二天,刘玉娥被谋杀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被震惊到的村民们都在议论纷纷,凶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为什么要针对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狠下毒手呢?
对于死者刘玉娥的社会关系,宁乡警方随后就展开了一些走访调查。
很快他们就从侄女刘某霞的口中,获得了一个关键的信息。
原来死者裤腰带上的那根铁丝,是有着特殊用途的。
根据刘某霞的陈述,她的姑姑刘玉娥有一个习惯。
她会把生前所有的积蓄,都存放在一个黑色的布袋里,然后这个布袋上有一根铁丝,刘玉娥会用这根铁丝,把布袋挂在她的裤腰带上。
刘某霞说,她的姑姑在半年之前曾经跟她透露过,布袋里已经存有一万多块钱。
而因为刘玉娥几乎每一天,都会去别人家里干些杂活,加上她很会省钱,所以在案发之前,刘某霞估算,在她姑姑的布袋里,应该有超过1万5000块钱了。
可是在案发之后,她姑姑身上的布袋却不见了踪影。
由此办案的警员推测,刘玉娥的离奇被害,极有可能是一起抢劫杀人的案件。
可是对于案发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宁乡警方暂时还没有办法作出判断。
他们先是来到死者刘玉娥的家里进行勘查。
虽然房子的外围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的,但是由于案发后曾经下过一场大雨,侦查员在刘玉娥家的院子里,并没有找到任何的蛛丝马迹。
而在进入里屋之后,宁乡警方发现,房间里的东西摆放虽然有些杂乱,但是并没有被人为翻动过的痕迹。
刘玉娥家内部
也就是说,刘玉娥遇害的地点,可能是在她家房子以外的某个地方,可是这个地方究竟是在哪里呢?
正当侦查员感到迷惑的时候,法医的尸检报告也做出来了。
通过更加仔细的检查,法医发现刘玉娥的死亡原因,是颈部曾经被人实施了强力扼压,最终导致了机械性的窒息而亡。
而除了颈部有被掐过的瘀痕之外,在死者胸前的肋骨部位,法医还发现了两处突发性的肋骨骨折。
这说明了在案发的时候,刘玉娥有可能跟凶手发生过一些激烈的打斗,但是由于案发的第一现场还不清楚,宁乡警方也没有办法找到更多的线索。
根据死者尸体的腐败程度,以及抛尸现场的具体环境,法医推断出了刘玉娥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发现尸体的前三天到前四天。
也就是2013年的10月10日到10月11日。
根据这个大致的案发时间段,宁乡警方开始在沩乌村里展开走访调查。
根据一些村民的反映,对于刘玉娥随身携带大量现金的这个事情,村里的人都是知道的。
而侄女刘某霞也曾经多次提醒刘玉娥,平时放这么多现金在身上是很不安全的。
可是刘玉娥却回答说,这个情况我是知道的,但是相比于放在家里,我觉得随身携带会更安全一些。
于是,常年的习惯让刘玉娥变成了一个非常谨慎的人。
在沩乌村里,村民们大多以养猪和养鸡为生,只要是有年轻劳力在家里的,他们都会自建一些养猪场和养鸡场,等猪仔和鸡仔养得差不多了,然后再销往外地。
而死者刘玉娥的情况则比较特殊,因为丈夫走得早,子女又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所以孤家寡人的刘玉娥,她只好给这些村民打些零工赚钱。
在平时,她会直接到村民家里帮忙清理猪粪和鸡粪。
根据村民们的反映,死者刘玉娥在生前的活动规律,一般都是早出早归,而每一次出门,谨慎的刘玉娥都会叫上前去做事的主人,帮忙来回接送。
也就是说,只要宁乡警方找到最后一次接送刘玉娥的那个村民,那么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可能就可以水落石出了。
可让侦查员没有想到的是,因为村民们平时见面的次数非常地频繁,所以对于哪天见过什么人,大部分的村民都已经记不起来了。
更何况,对于死者刘玉娥被害的准确时间,办案的警员也暂时没有办法作出明确的判断。
另外还有一个事情,是宁乡警方始终想不明白的。
如果凶手只是为了抢夺刘玉娥身上的现金,那么他为什么还要杀人抛尸呢?
虽然刘玉娥身上的那个布袋被抢走了,但是在她裤兜里,却偏偏还有12块钱被留了下来。
12块钱
这是劫匪嫌钱太少而没有拿走,还是说他在当时比较慌乱,根本就没有发现这个钱呢?
不管是哪一种的情况,这离奇的12块钱,注定要成为宁乡警方侦破案件的一条重要的线索。
杂货店老板
案件发生的沩乌村,常住在村子里的居民大约有2000多人。
虽然在刘玉娥所居住的村子最南端,那边的住户并不多。
但是由于刘玉娥在平时是上别人家里打零工,所以她在生前的行踪,有可能遍布了整个村子的范围。
这个情况让宁乡警方感到有些为难。
因为他们没有办法确定,刘玉娥具体是在哪一天开始失踪的,在失踪的当天,她去过哪里,跟什么人在一起。
根据侄女刘某霞的回忆,她是在10月12号的上午,发现姑姑刘玉娥的电话打不通的,随后她和家里人在村子的里外寻找了两天,还是没有发现刘玉娥的踪迹。
而警方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的时间,是在10月14号的下午时分,也就是刘某霞报案后的第二天。
之后法医又根据尸检的情况,推断出了刘玉娥遇害的大致时间段,是位于10月10号到10月11号之间。
但是刘玉娥遇害的当天,是否就是她失去联系的那一天呢?
恐怕只有她和凶手最为清楚了。
为了了解刘玉娥在失踪前的更多信息,宁乡警方再一次找到死者的侄女刘某霞进行问话。
结果刘某霞在无意之中,给宁乡警方提供了一条关键的线索。
刘某霞说,她姑姑布袋里的钱基本上都是100块的整钱。
因为在赚到碎钱之后,她会经常性地去到村口的那家杂货店里,进行整钱的兑换。
这个不经意的信息,马上引起了侦查员的警觉。
村口杂货店的老板,他有没有可能知道,刘玉娥最后一次兑换整钱的时间呢?
另外,警方从死者身上所发现的这12块钱,会不会就来自于这家杂货店呢?
侦查员很快就找到了杂货店的老板刘某春。
刘某春
可是根据刘某春的回忆,他只记得已经有好几天的时间没有看到刘玉娥了。
而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具体是在哪一天,刘某春也已经记不清楚了。
除此之外,关于这12块钱的来源,刘某春也给予了否定。
他说这12块钱,并不是从杂货店里流通给刘玉娥的,因为刘玉娥很少买东西,她基本上就是拿着碎钱过来,然后兑换整钱。
说着说着,这一位刘某春老板突然间想起了一个事情。
他说,刘玉娥最后一次过来兑换整钱的时候,表现得有些着急。
在当天,刘玉娥催促刘某春,数钱的动作要快一些,因为外面还有人在等着她。
虽然刘某春在中间数错了刘玉娥的碎钱,但是他很清楚地记得,站在杂货店门口等待刘玉娥的,是村子里的一名中年男子崔浩。
这个崔浩,时年35岁,沩乌村本地人,根据刘某春的描述,宁乡警方很快就发现,这个崔浩的身材特征,他跟之前的犯罪嫌疑人刻画还比较接近。
而且他在平时并没有固定的收入,虽然已经结婚生了孩子,但是日常挣钱养家的方式,主要还是做一些零散的工作,而更为可疑的是,崔浩这个人有爱好赌博的习惯。
毫无疑问,35岁的崔浩,成为了这起抢劫杀人案的第一个嫌疑人。
而随后在崔浩家的勘查中,宁乡警方还发现了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
当赶到崔浩家里的时候,侦查员得知,嫌疑人崔浩已经有三天两夜没有回家了。
为了进一步明确崔浩的犯罪嫌疑,侦查员拿出之前所提取到的男士鞋印照片。
结果发现,在崔浩家里有一双休闲鞋的纹路,它跟抛尸现场的鞋印居然一模一样。
崔浩鞋印比对
这个重大的发现,瞬间让办案的警员喜出望外。
种种的迹象表明,这个崔浩具备了重大的作案嫌疑。
但是宁乡警方并没有轻举妄动,他们先是让崔浩的妻子联系崔浩,并告知他立即返回家里,配合警方的常规调查。
大约1个小时之后,崔浩就从宁乡市区回到了沩乌村。
可奇怪的是,崔浩的异常表现却出乎警方的意料。
面对警方的问话,崔浩并没有表现出慌张的情绪。
警方询问崔浩说,在10月10日到10月11日期间,你是否有见过死者刘玉娥?
结果崔浩作出了非常坚定地否认,他说在几个月前确实有接送过刘玉娥,但是在案发的那两天,他非常清楚地记得,他并没有见到刘玉娥。
侦查员继续询问崔浩说:在10月10号到10月11号期间,你在哪里?具体的行踪是怎么样的?
结果崔浩瞬间就放慢了语速,他只是回答说,在案发那两天去了市区,但始终不愿意说出具体的行踪。
这个情况更加引起了侦查员的怀疑,他们认为崔浩肯定是心里有鬼,从而隐瞒了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
直到询问的最后,崔浩才跟警方说,他在10月10号的上午就去了宁乡市区,之后在一家麻将馆里一直打麻将,直到10月14号的下午,才返回到了沩乌村的家里。
虽然这个说法比之前的陈述更具体了一些,但是侦查员还是产生了两个疑点。
第1,虽然崔浩有赌博的习惯,但是连续三天都在打麻将,这个情况实在是有些反常。
第2,就算崔浩所说的情况属实,但是他在刚开始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接说出来,反而要跟警方玩起了兜圈子呢?
由此侦查员推测,嫌疑人崔浩肯定还隐瞒了一些实情。
为了查明真相,宁乡警方又前往崔浩口中所提到的那家麻将馆准备一查究竟。
结果他们又发现了另一个隐藏极深的情况。
女老板
在宁乡市区的一家麻将馆里,办案的警员先是找来了一些牌友进行询问。
结果几个牌友都一致反映,他们已经有三个多月没有跟崔浩打过麻将了。
但是有一个情况比较蹊跷。
根据其中一个牌友的陈述,崔浩在之前欠了他6000多块钱的赌债,已经过去了半年多,他却一直拖着不还。
但奇怪的是,在国庆假期之后,崔浩却突然间出现在麻将馆里,他把6000多块的赌债一次性地给还清了。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崔浩的作案嫌疑又进一步加重了。
难道他还债的钱,真的是抢劫而来的吗?
正当侦查员感到疑惑的时候,麻将馆的女老板陈秀英却很主动地站了出来。
她先是拉着警方来到一个私密的房间,然后很坚定地说:我可以证明崔浩是清白的,因为从10月10号到10月13号,在这三天的时间里,崔浩他一直都跟我在一起。
听完这个突如其来的证词,宁乡警方变得更加蒙圈了。
因为他们在进入麻将馆之后,由始至终都没有透露过,警方对崔浩作案产生了怀疑,为什么作为女老板的陈秀英,她会突然说崔浩是清白的呢?
除非是崔浩提前告知了陈秀英,警方在怀疑他,否则的话,这分明就是不打自招了嘛。
侦查员继续追问陈秀英,结果陈秀英说出了一个来自麻将馆的大瓜。
陈秀英说,她在两年前的某一天,跟崔浩相识在麻将馆的包房里,结果两个人一见钟情,之后很快就达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根据陈秀英的陈述,原来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她和崔浩一直都在秘密地交往。
而对于这个密事,崔浩的妻子并不知情,所以当警方询问崔浩具体行踪的时候,他一直想要有所隐瞒,不敢直说,因为在当时,他的妻子就坐在旁边。
可是这里边还有一个疑点,女老板陈秀英的一面之词真的属实吗?
考虑到她跟崔浩的亲密关系,她有没有可能在庇护她的情人呢?
为了证实崔浩和陈秀英是否有说谎,宁乡警方又来到了陈秀英所交代的一家商场和宾馆里。
根据监控视频的显示,从10月10号到10月13号,在这三天的时间里,崔陈二人基本上都在商场里闲逛,直到晚上的6点钟左右,他们才回到宾馆的房间里,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这种长时间的高端互动,说明了崔浩并没有作案的时间。
而根据女老板陈秀英的交代,崔浩用来还债的那6000块钱,是她在私下里交给崔浩的。
这好像又说明了,崔浩并没有明显的作案动机。
综合目前所调查的这些信息,崔浩的作案嫌疑好像变得很低了。
可是这里边还是存在两个疑点,让宁乡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首先是第1个疑点,如果崔浩不是作案凶手,那么在他的家里,为什么会有一双鞋子,跟抛尸现场的鞋印完全相同呢?难道这是一个巧合之中的巧合吗?
第2个疑点,村口的杂货店老板刘某春,他分明看到了崔浩站在店门口等着刘玉娥,可为什么崔浩却偏偏要说,他根本就没有见过刘玉娥呢?
难道是店老板刘某春把事情记错了吗?
还是说,这个刘老板本身就在故意地,给宁乡警方提供假证词呢?
为了调查清楚这第2个疑点,侦查员再一次找到了杂货店的老板刘某春。
结果刘某春告诉警方说:我在那个时候只是侧头一看,看到了崔浩站在杂货店的门口,他好像是在等人,至于刘玉娥最后有没有跟着崔浩走,我就不太清楚了。
根据刘某春的这个解释,宁乡警方又作出了两种情况的推测。
第1种情况,崔浩在当天只是碰巧路过杂货店门口,他确实不是在等待刘玉娥。
第2种情况,崔浩在当天确实是在等待刘玉娥,但是当天的时间,并不是案发的那一天,而是案发前的某一天。
至于第1个疑点,为什么崔浩会有一双,跟犯罪嫌疑人一模一样的鞋子呢?
对于这个诡异的问题,麻将馆的女老板陈秀英,她给出了一个听起来有点诡异的解释。
鞋子
距离发现死者的尸体,已经过去了3天的时间,可是宁乡警方的调查还是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目前唯一的犯罪嫌疑人崔浩,只剩下最后的一个疑点没有被排除。
警方询问崔浩,这一双看起来有些特别的鞋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结果崔浩的回答,完全出乎了警方的意料。
根据崔浩的陈述,这双鞋子是麻将馆的女老板陈秀英送给他的。
怎么又是女老板陈秀英呢?
侦查员觉得事有蹊跷,于是他们继续追问陈秀英,结果陈秀英又说出了另一条极为关键的线索。
陈秀英说:我在开麻将馆之前是卖鞋子的,而崔浩的那种鞋子在当时还是卖得比较好的,但是后来开了麻将馆之后,我干脆就把鞋子店给关闭了,店里剩下的一些库存鞋子,后来我都送给了麻将馆的一些顾客了,其中以男士的鞋子居多。
听完陈秀英所说的这个情况,办案的警员感到有些兴奋。
因为在这里边,很可能隐藏着嫌疑人鞋子的下落。
后来经过排查麻将馆的一些牌友,宁乡警方很快就锁定了另一个犯罪嫌疑人周长征。
这个周长征,时年35岁,同样是宁乡市坝塘镇的沩乌村人。
根据女老板陈秀英的回忆,作为牌友的周长征,他也曾经拿过麻将馆所送出的鞋子。
这个线索毫无疑问让办案的警员,有些喜出望外。
随后他们就赶往沩乌村周长征家进行调查。
结果宁乡警方所获得的信息,居然跟崔浩家的差不多。
周长征也已经有三四天的时间没有回家了。
根据周长征父母的陈述,他们的儿子没有正当职业,平时的生活费还要依靠家里人。
在对话的过程中,宁乡警方能明显感觉到,周长征父母对于儿子的行为表现有些不满。
但是有一个情况却非常地奇怪。
周长征的父亲说,就在前两天,他的儿子突然回到家里,给他带回了两条香烟。
然后这位老父亲还发现,他的儿子手里还拿着一个新的手机。
相比于平时的情况,周长征的这些行为确实有些反常。
但是宁乡警方在他的家里,并没有找到麻将馆女老板所说的那双鞋子。
由此办案的警员猜测,周长征有没有可能已经畏罪潜逃了呢?
根据周长征父母所提供的线索,宁乡警方又找到了周长征的另一个同村好友王强庆。
根据王强庆的反映,他跟周长征既是酒友也是牌友,在平时他们经常相约在一起,到周边的一些麻将馆里打牌。
经过一番询问,王强庆也不太清楚,周长征现在人在哪里。
但是从王强庆的口中,宁乡警方了解到了一个更为重要的线索。
王强庆说,刘玉娥和周长征之间是有矛盾的,就在三个月之前,王强庆找到刘玉娥,并请她到家里清理猪粪。
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刘玉娥碰巧在王强庆的家里见到了周长征。
于是这两个人就突然间大吵了起来。
莫名其妙的王强庆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后来他才了解到,原来周长征在之前,曾经偷偷潜入刘玉娥的家里想要实施盗窃,结果被刘玉娥当场抓获。
但是周长征在事后恐吓了刘玉娥,结果刘玉娥就害怕了,所以在当时她就没有去报警。
根据王强庆所反映的这个情况,宁乡警方觉得,周长征抢劫并杀害刘玉娥的嫌疑又进一步加深了。
可是接下来,王强庆的证词又毫不客气地,让宁乡警方充满了疑惑。
王强庆说,在案发的10月10号,他和周长征两个人一直在隔壁的金洲村打麻将。
从当天的上午一直打到第三天的早上,之后在10月13日的上午,周长征回到王强庆的家里睡了一大觉,直到10月14日的上午,他们又一起前往宁乡市区的麻将馆里继续打牌。
看起来,这两位牌友是真的很喜欢搓麻将这一门国粹艺术。
后来经过走访调查,宁乡警方证实了王强庆所说的话,在案发的10月10号到10月11号,周长征和王强庆,他们确实是一直呆在隔壁的金洲村连续打麻将。
也就是说,警方眼中的重要嫌疑人周长征,他并不具备作案的时间。
眼看着案件的线索再一次出现了断点,宁乡警方好像走进了一个迷宫,他们连续调查了5天的时间,却始终没有找到侦破案件的突破口。
为了不遗漏任何的线索,办案的警员决定,针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进行重新的梳理。
结果他们发现,其中有一条极为重要的线索,实际上已经非常明显地摆在眼前。
12块钱
根据之前走访调查的结果,受害人刘玉娥靠着给别的村民打些零工,基本上每天可以赚到几十块钱。
在这些钱攒够100块的时候,刘玉娥就会来到村口的杂货店,请老板帮忙兑换成100块的整钱。
由此宁乡警方推测,刘玉娥在遇害之前,如果是隔三差五都去杂货店兑钱的话,那么在她裤兜里所发现的这12块的零钱,应该就是她在出事之前的最后一次进账。
也就是说,只要找到这12块钱的真正来源,那么在案发当天的一些线索应该就能浮出水面。
根据这个案情分析,宁乡警方决定把调查的方向转回到刘玉娥的身上,看看她在平时的收入来源主要都有哪些?
有哪些人会跟刘玉娥,存在一些钱财交易的往来。
在经过了大量的走访调查之后,侦查员终于获得了一个新的发现。
原来除了帮别人家清理猪粪,刘玉娥在平时还喜欢收集一些废品,然后卖给村口附近的一个废品收购站。
根据收购站老板张某海的回忆,在案发之前,刘玉娥曾经卖给他一些纸皮和编织袋,而那一天的数量,刚好就是12块钱。
张某海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办案的警员瞬间就变得特别地兴奋。
他们追问张某海,是否记得那天的日期,具体是哪一天?
结果张某海很肯定地回答说,是国庆节之后的10月6日,那是一个星期天,那天我刚好从外地回来,是假期之后第一天上班的时间。
2013年的10月6日,虽然这是一个非常精准的时间,但却让办案的警员感到有些意外。
因为综合之前调查到的所有信息,宁乡警方基本上可以得出一个推断。
刘玉娥获得12块钱的当天,应该就是她遇害的那一天,因为在她的身上只有12块的零钱。
如果是按照法医之前的推断,刘玉娥案发的时间,是在10月10号到11号之间的话,那么在她的身上应该不只有12块的零钱,因为她几乎每天都会外出打零工。
难道说,关于刘玉娥的死亡时间,是法医在之前的推断出现了误差吗?
为了进一步明确这个问题,宁乡警方找来了几位已经退休的老法医,并请他们展开案情的会诊。
考虑到抛尸现场,是一个比较潮湿低温的环境,而且在化粪池里,还有一些雨水浸泡着尸体,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会减慢尸体腐败的速度。
所以在最后,几位老法医一致认定,死者刘玉娥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发现尸体之前的7到8天左右,也就是在10月的6号到7号之间。
由于最早的案发时间,从原来的10月10号,提前到了10月6号,这使得宁乡警方需要对整个案件,进行重新的分析和梳理。
首先,之前已经排查过的,没有作案时间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崔浩和周长征,他们的嫌疑暂时还不能排除。
另外,刘玉娥在遇害之前最后接触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废品收购站的老板张某海,那么这个张老板会不会知道一些隐情呢?
警方追问张某海说,在刘玉娥前来卖纸皮的时间,是否还有其他人在场呢?
结果张某海很意外地,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王强庆。
原来在10月6日的案发当天,刘玉娥前去打零工的地方,正是村民王强庆的家。
根据王强庆的陈述,在当天的傍晚时分,他骑着电动车接送刘玉娥回家,在途中特意来到村口附近的杂货店,然后刘玉娥就进去兑换了整钱。
而就在这个时候,杂货店的老板正好看到另一个村民崔浩,他也在店门口里站着,所以他以为是崔浩在等刘玉娥,而实际上真正在等刘玉娥的人是王强庆。
紧接着,王强庆又陪着刘玉娥,来到村口不远处的废品收购站里,卖掉了纸皮和编织袋。
这个时候,刘玉娥身上只剩下12块的零钱,以及她挂在裤腰上的那一袋现金。
根据王强庆的回忆,在当天的傍晚时分,他亲自把刘玉娥送到距离她家门口,大约100米远的地方,随后他就骑着电动车返回了家里。
如果王强庆没有说谎,那么刘玉娥遇害的地方,应该就在她的家门口,因为在出事之前,她的房门并没有被打开过。
那么到底是谁,会躲在刘玉娥的家门口,对她实施抢劫和杀人呢?
两名重点的犯罪嫌疑人,崔浩和周长征,他们再一次被列入了警方的调查名单。
而实际上,最后接触刘玉娥的村民王强庆,如果他对警方说了假话,那么他在半路上偷袭刘玉娥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又或者说,这三个人有没有可能是早有预谋,一起实施了残忍的作案呢?
真相大白
案件调查到这里,宁乡警方已经知道,在10月6日的傍晚时分,犯罪嫌疑人崔浩,他曾经站在村口杂货店的门口,按理来说,他是知道刘玉娥要准备回家的。
为了调查清楚崔浩在之后的行踪,侦查员再一次找到了崔浩本人进行问话。
结果崔浩回答说,他在案发当天的傍晚,他在杂货店门口等一个同村的村民刘某光,之后他们二人开车去了外地,直到10月8号的上午才回到了沩乌村。
随后警方找到村民刘某光,并证实了崔浩所说的的确属实,由此侦查员排除了崔浩的作案嫌疑。
剩下的嫌疑人,还有周长征以及王强庆。
其中周长征的嫌疑最大,因为他跟刘玉娥曾经发生过矛盾冲突,而且从案件的调查开始,宁乡警方始终没有找到周长征的踪迹,他有没有可能已经畏罪潜逃了呢?
为了摸清周长征的去向,宁乡警方再一次找到周长征的父母,并从他们那里获取到了周长征的手机号码,但是这个号码打过去却是关机的状态。
随后,侦查员又尝试通过手机号码的登记信息,来追查相关的线索。
幸运的是,周长征所购买的手机,是运营商的合约机型,所以宁乡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周长征购买手机时的运营商店。
在商店的监控画面里显示,周长征购买手机的时间,是2013年的10月7日,也就是刘玉娥遇害的第二天。
监控画面里的周长征
除此之外,其中的一名店员徐某还向警方提供了一条关键的线索。
根据店员徐某的回忆,当时周长征拿出现金的时候,她发现从那一叠钱里边,居然散发出来一种有点像是猪粪一样的臭味。
由此宁乡警方有理由怀疑,周长征购买手机的现金,极有可能就是从刘玉娥身上所抢来的。
2013年的10月25日,通过连日来的摸排调查,宁乡警方终于掌握了周长征的具体行踪。
在宁乡市区的一个城中村里,周长征临时租用了其中的一个房间,以躲避警方的追查。
为了能够接近周长征,宁乡警方派出了一男一女两名民警,他们假扮成情侣的身份,进入了周长征隔壁的房间。
当周长征打开房门外出的时候,民警们一扑而上,在三下五除二的围捕之下,周长征被毫不客气地,送上了一副定制的银手镯。
民警抓捕周长征
在抓捕现场,民警把周长征脚上的鞋子脱了下来,然后经过初步的比对,他们进一步证实了这双鞋子的纹路,它跟抛尸现场所发现的鞋印纹路是大致相同的。
周长征鞋印的纹路
在公安局的审讯室里,犯罪嫌疑人周长征承认了全部的犯罪事实。
但是让宁乡警方想不通的是,他为什么要对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狠下毒手呢?
在周长征供述完他的犯罪过程之后,在场的民警都感到大为震惊。
时间回到半年前的2013年2月份,那个时候刚过完春节不久,沩乌村里的村民又开始了新一年的劳作,可是作为社会闲杂人员的周长征,他却一直呆在家里游手好闲、好吃懒做。
有一天,他在邻居家碰巧看到了刘玉娥,当时的刘玉娥,她正在帮忙清理猪粪,可是她不小心把裤子给弄湿了。
随后,刘玉娥就顺手把裤腰带上的那个钱袋子给解了下来,而这一幕刚好就被周长征给看到了。
周长征说,在当时他感到有些惊讶,他没想到一个农村的老妇人,居然私藏着这么多钱。
从此之后,周长征就产生了一种邪恶的想法。
到了3月中旬的某一天晚上,周长征决定动手,他悄悄地潜入刘玉娥的卧室里,准备趁着她睡觉的时候偷走钱袋。
可是很不幸,刘玉娥发现了周长征,并跟他产生了一些身体上的接触。
在偷钱的事情败露之后,周长征警告刘玉娥,不要把事情说出去,否则会遭到他的报复。
结果刘玉娥因为害怕,她在事后就没有去报警。
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半年之后,周长征还是没有放过她。
时间来到2013年的10月6日,一心想要不劳而获的周长征,他已经谋划了好几天,准备对刘玉娥实施抢劫,并杀人灭口。
因为在经过了上一次的偷盗事情之后,周长征发现,刘玉娥是一个比较胆小的农村妇人,而她在平时都是一个人居住,周边的邻居基本上都搬走了,这恰好就是一个下手的好地方。
周长征指认现场1
于是,在案发当天的傍晚时分,歹徒周长征,他就预先潜伏在刘玉娥家门口的院子里,等到刘玉娥一进院门,周长征就从她的背后发起了偷袭。
结果刘玉娥作出了强烈的反抗。
在情急之下,周长征用力扼住刘玉娥的脖子,并用膝盖顶住了她的胸前肋骨。
大约在1分钟左右,刘玉娥就彻底没了动静。
周长征指认现场2
在平复之后,周长征先是从刘玉娥的身上扯下了钱袋子,然后他又趁着四下无人,把刘玉娥的尸体背到后山200米远的一处废弃房里。
在废弃房的下坡处,有一个相当隐蔽的化粪池,这是周长征事先已经踩好点的抛尸目的地。
在把尸体放进化粪池之后,周长征又走到废弃房的二楼,取来了一些旧衣服,盖住了刘玉娥的尸体,之后他又把三块石板,按原来的位置给完整地盖上。
周长征原本以为,这一切的犯罪行为,已经做得相当隐蔽了。
周长征指认现场3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正是他没有拿走的这12块钱,帮助宁乡警方循线追查,最后成功侦破了这一起乡村奇案。
在被抓捕的时候,周长征已经把刘玉娥辛苦攒下来的,15000多块钱全部挥霍殆尽。
在这一起悲剧发生之后,有村民替刘玉娥感到愤愤不平。
但也有村民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刘玉娥,不应该把贵重的钱财暴露在外,随身携带着大量的现金,这种做法本身就很容易招来祸难。
周长征指认现场4
而对于凶手周长征,明明可以像受害者刘玉娥一样,依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
可是他偏偏选择了长年累月的游手好闲,好吃懒做。
不得不说,这正是他冲破法律底线,从而犯下死刑重罪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