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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对象: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一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所有男性青年。
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登记方法:
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注册后进行兵役登记。个人兵役登记确有困难的,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协助登记。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登记的,可委托家长代为登记。
登记要求:
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赋予每名适龄男性青年应尽的义务,具有强制性,不管个人是否有参军的意愿,年满18周岁都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适龄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凡是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没有领取兵役登记证的,相关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办理秋季入学和招工等手续”。
报名时间:
男兵
上半年:2024年12月1日-2025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2024年12月1日-2025年8月10日24时。
女兵
上半年:2025年1月1日-2025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10日24时。
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主要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适量征集高中、中职、技校、初中毕业生。
男兵
男兵:①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6岁(1999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②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18至24周岁(2001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③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④初中毕业生:18至20周岁(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女兵
女兵:①上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18至23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6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②下半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6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身体条件
①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②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BMI(身体质量指数)=体重(kg)÷身高(米)的平方。
③视力: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5。经矫正视力和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的,裸眼视力不低于4.8。
④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文身图案列入政治考核范围。
注意
在征兵时,不仅要看文身的大小和位置,还要看文身图案是否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大小超过规定范围,或图案不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要求的,均不能征集。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市、县)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同在云南省内的,在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往届毕业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下半年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
2.入伍大学生家庭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入伍期间其家庭享受悬挂光荣牌、发放家庭优待金、涉法维权等军属待遇,由入伍地或户籍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3.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已毕业的大学生,国家对所交学费予以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4.目前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对定向补入西藏、新疆等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部队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普通兵1.2倍,每年分两次发放,每次按年度标准的一半发放。
5.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大学毕业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省级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8000元、专科毕业生6000元发放奖励金,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在退役后发放,补助标准按退役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100%发放。
咨询渠道
镇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0883-2855170或18487308100
南伞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13759399835
勐堆乡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15126499319
勐捧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15906921601
凤尾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13618837650
忙丙乡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15906917157
木场乡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13759397042
军赛乡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15240948668
报名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更多详情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咨询或关注“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
镇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来 源:镇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 辑:李丽君
责 编:罗岚剑
审 核:李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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