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514字,阅读大约1分19秒。
普法小课堂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重点推荐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综合闪电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新闻夜航》热线:0451-82898289 编 辑:张佳丽 主 编:梅凯悦
审 核:孙一奇
统 筹:马长庆
监 制:杨 凯
喜欢就分享 点👍加在看文章更好看↓↓
主 编:梅凯悦
审 核:孙一奇
统 筹:马长庆
监 制:杨 凯
喜欢就分享 点👍加在看文章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