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贴近基层、融入一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一直以来,东港法院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切实提升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近日,十字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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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因一些琐事纠纷,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原告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因经济赔偿纠纷诉至东港法院。
秉承“案小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十字街人民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研讨,共商解决思路。为高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小,承办法官石建君选择了调解结案的工作路径。
在开展调解工作初期,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对立情绪严重,均表示拒绝与对方和解。面对双方矛盾争端较大的情况,法官先后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充分聆听诉求,并向其释法明理,阐明通过调解结案、当庭给付的方式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减轻双方诉累。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到庭接受调解,并就赔偿金额、给付方式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在双方当事人到庭后的仅仅几分钟内就完成了相关手续的办理,被告刘某当庭履行义务,给付赔偿款项。法庭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将赔偿款交到了原告陈某手中,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人民法庭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下一步,东港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创新举措、优化布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着力把司法资源和为民服务向基层一线输送,为基层治理注入更多法治力量,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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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十字街人民法庭 王启亮
编辑:政治部 孙鑫鑫
审核:孙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