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狗狗的小伙伴
近日,记者从郑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犬只经营、运输以及展示、演出和比赛等活动的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犬产地检疫规程》等相关规定,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犬只检疫的最新流程和要求。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编辑:程丽敏 一审:赵丽娜
二审:王 卓 三审:刘 辉
来源:郑州日报
往期推荐
▲密县县衙
您可以通过进入“云上新密”APP右上角的“照相机”图标,点击“发图文”进行投稿照片。投稿成功后会有专人审核,一旦录用,您的作品将有机会登上新密发布微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