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骅市税务局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坚强后盾。
在过去的一年,我们有过学生因受伤、生病住院等不少实例,通过医保报销,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但也有因未参加医疗保险自己承担高额医疗费用的现象。为此,我们倡议广大家长,不仅要为自己参保也要为孩子参保,否则一旦产生住院医疗费用,将会为家庭带来经济负担,进而影响学业。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只是医疗保险基金的一小部分,大部分都是国家财政补助。部分家长还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我花巨资给家人投保了商业保险,可以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请大家注意,所有商业保险都是以基本医保为基础的。如果不参加基本医保只参加商业保险,会使您蒙受经济损失!
为了孩子健康和家庭幸福,请广大学生家长“大手拉小手”互相关爱,共同参保,不落一人。
一、参保人群
1、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2、取得本市居住证明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在校大中专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按本办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同时政府将按不低于670元/人的标准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给予财政补助。
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且风险未消除的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残疾)给予90%的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360元),个人缴费40元;其他脱贫人员给予60%的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240元),个人缴费160元。参保人员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三、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12月28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可以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提醒的是,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每月26日至月末为系统费款结算期,不能缴费。
新生儿需要在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四、办理途径
方式一:“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姓名、“验证”(人脸识别)——输入身份证号--图片验证码--确定--显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2025年度--确定--输入联系电话--核对信息无误后(参保地黄骅市)--缴费-—去缴费--立即支付--个人缴费标准。
如需查询缴费记录,使用“个人缴费记录查询”功能查询,自缴费之日起,3日后方可显示缴费记录。
方式二: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缴费,微信搜索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个人账户共济”→“添加我的家属”→“居民医保费用缴纳”→选择家属“缴费”→选择“2025年度”→“确认缴费”;
方式三:可通过各村委会设立的“建行裕农通”便民服务平台缴费,并由建行裕农通代办员现场指导缴费服务。
税务缴费系统无信息的新增参保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先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居)委会或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医保部门将新增人员信息传递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上述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五、建立居民医保参保激励机制
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待遇: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六、建立居民医保断保待遇等待期政策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骅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日
来源 |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
编辑 | 张孟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