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对员工
那么,加班费引发的争议
应当由谁举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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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加班费引发的争议,在举证责任分配上遵循的是: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我确实加班了,向单位要加班费,还要我自己提供证据吗?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加班费支付主张的,应当就加班事实提供相应证据。
公司里有我加班的监控录像,还有我上下班打卡的记录,加班的证据不在我自己手上,怎么办呢?
如果有关加班事实的证据为用人单位所掌握的,劳动者应就“加班事实证据为用人单位所掌握”提供相应证据。
为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我经常加班,但公司说跟我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特殊工时制,我这加班算加班吗?
特殊工时制(含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应当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