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东河区事业单位用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计划
本次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引进28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东河区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下文简称《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引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
报考普通岗位需要符合①“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③海外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毕业于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含)院校并已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本科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医疗岗位的人员,需要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应聘人员需以主修学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不得以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以国(境)外学历报考,需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专业课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5)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引进人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不含)之前。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包头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公示、手续办理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包头市东河区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下文简称《公告》)。
(二)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00。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http://wlexam.com:26678/dh2024/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等,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市外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期间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
1.《包头市东河区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要求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表打印在A4纸正反面,本人签字后上传)。
2.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均上传)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在A4纸一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证书均上传)。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审查时不能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下须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4.《诚信承诺书》(附件3,要求本人签字后上传)。
5.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实习证明等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印证材料。
6.符合报考条件的包头市外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合同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注明是否在试用期内和是否已满最低服务期限,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岗位拟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方可进入面试测评环节。如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填写的个人信息不真实、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时,东河区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专项组(下文简称“专项组”)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资格审查情况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测评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测评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测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只有1人,则该岗位不能开考。
2.面试测评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测评结果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有体检未参加、体检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考察不合格任意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测评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测评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测评平均成绩,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体检和考察结果一并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专项组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六)研究公示
将拟引进人选名单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后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需在报道时携带资格审查环节提供的岗位要求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核验时发现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出现造假等影响录用的情形,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他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三)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四)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除面试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本次人才引进面试测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次人才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公众号、“职享东河”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未尽事宜由东河区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专项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2-6180179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2-438869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东河区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包头市东河区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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