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相成与中和之美
儒家元典“六经总以礼为本”,其诸多既可分拆使用又可连缀成词的两两相对相合、相辅相成的“礼”与“乐”,“仁”与“义”,“义”与“理”,“诚”与“敬”,“孝”与“悌”,“中”与“和”,“和”与“合”,“性”与“情”等核心文化关键词,仍是当今哲学、文学、政治学、社会学、传播学等学科学者研究的重要范畴、命题与概念。礼乐文化作为完整的哲学思维、学术思想与文化传统,“礼乐相成”与“中和”之美互为表里,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相得益彰;交互为用,并行不悖。
“礼乐相成”源自《礼记》。无论是《礼记·礼器》所言的“礼交动乎上,乐交应乎下,礼之至也”,还是《礼记·郊特性》所说的“乐由阳来者也,礼由阴作者也”“阴阳和而万物得”,抑或是《礼记·乐本》所提到的“礼乐刑政,其极一也”,都表明礼乐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在孔子那里,“中”与“礼”有了相通之处,“中”与“和”有了相谐之时。他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中庸》)传统文化中的儒道释三家均对和谐情有独钟,儒家中庸之道,道家道法自然,佛家净心修性,虽分别指向治世、治身、治心,但是均共同祈望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和谐。它们共同揭示的“阴阳和合,礼乐相成”的中和思想,在当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情势之下凸显出极具时代意义的社会功用、文化意蕴和价值旨归,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与探讨。
“礼乐相成”阴阳和合的逻辑起点
礼本为序。这个“序”,即所谓的等级、秩序。《礼记·乐记》所言的君子“礼乐不可斯须去身”之说,礼乐是君子立身之本。既然为立身之本,那么二者就需要相应相和,相辅相成。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其相辅相成的逻辑起点——阴阳和合。
首先,礼本于太一。古人所言之安身立命之本的礼乐之礼,又本于谁?《礼记·礼运》言:“夫礼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太一”的分、转、变和列,成就了天地、阴阳、四时、鬼神。它们既包括时空与物质的自然形态,也寄寓人们的精神世界。物质和精神来自何方?从《荀子·礼论》所言可见端倪:“凡礼,始乎棁,咸乎文,终乎悦校。故至备,情文俱尽;其次,情文代胜;其下复情以归太一也。”从“以归太一”这一结论中的“归”来看,无论是把“太一”理解为“太古时代之纯一”,抑或是“太古时代的朴真”,都离不开其“归”之起点,亦即人类所来之处,所来之径——也就是《易经》所言的“一阴一阳之谓道”。
其次,礼同乐别。《礼记·乐情》言:“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辨异。”礼乐相谐的根本原因是二者“统同辨异”的不同功能。无论是《礼记·乐论》的“礼节民心,乐和民声”,还是《礼记·乐本》的“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节与和、同与异、亲与敬,都区隔了这一“礼同乐别”之“分”。也正因为其“分”,才使人与人、人与自然等各具其位,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各安其命。
最后,阴阳合则礼乐成。礼者理也。万物各得礼者之理,方有阴阳之和;反之,平阴衡阳,尚理崇节,方得万物之生。崇尚中轴对称的中式建筑,外圆内方阴阳格局的中国古钱币,讲究格律对仗的唐宋诗词,偏好大团圆结局的明代戏曲和清代小说,无不体现礼的秩序与和的精神。
“礼乐相成”节用贵和的内在理路
儒家元典的重要关键词“礼”“乐”与“中”“和”及“礼乐”与“中和”,都指向礼乐相成的内在理路,彰显“礼乐”何以必须“相成”,何以能够“相成”乃至只有相成才能和合、中和的逻辑性。
首先,礼乐文化的精髓是和同与定分。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原因就在于礼与乐的和同与定分功能。礼乐一统,则道德养成,民心向善;礼乐区隔,则难以达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所以“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汉书·礼乐志》)礼乐相互统一,促使民心向上、向善,求美、求真,正在于“礼”之强制规定性的等级、秩序的“分”的功用。所以,一方面我们必须节用;另一方面,我们需要以礼的强制规定性通过“分”来“定”人们之“用”。
其次,当礼之“分”达不到完美的统一时,儒家又强调乐之“和”的补充功能。即所谓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政和为先,乐和为次。乐和也就是身和、心和。我们何以疏瀹五藏,澡雪精神?儒家特别强调以礼乐化之,“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皆化。”(《礼记·乐记》)只有通过内外双修即利用外在的道德性强制力和内在的情感性认同感共同用以节制人们无尽的贪欲,调节人们无范的行为,才能使人(的主观欲求)和社会(的客观现实)达成某种程度的和谐统一。
最后,礼乐相须为用,相辅相成,重在贵和。礼乐关乎人情,礼以节情,相须为用;礼乐相辅相成,乐以发和;礼不离乐,乐不避礼;礼乐相须相应,相辅相成,才臻于和合。孔子的“贵和”思想体现在中庸之道与克己复礼。前者言中和之旨,中正之心;中者不偏,庸者恒定。其社会效果是于己心安,于人友善,于社会有益。后者言礼崩乐坏之时,修身克己,恢复周礼,“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其目的是克己复礼为仁。
“礼乐相成”中和之美的终极旨归
儒家所向往的理想社会强调的虽然是礼乐相成重在贵和,但是“贵和”的大同社会则尤以“中和”之美为终极旨归。其所贵者,中和之美也。
首先,“礼乐相成”之中和之美以中庸之道为依托。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山川河岳、风雨雷电,加上人类自身都是本于太一的礼(理),它们各得其所,和谐共生。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才使之执两用中,和谐和合,生生不息。无论是孔子的中庸之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还是荀子的中和之论——“乐者,天下之大奇也,中和之纪也。”(《荀子·乐论》),都明确以不偏不倚之“中”作为标准,作为依靠。
其次,“礼乐相成”之中和之美以乐质为和为内蕴。春秋时期晏婴以“相济”“相成”的充分梳理以说明“和”的内涵与价值。《左传·昭公二十年》:“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以乐和而至和乐,既是政和之补充,也是乐之机理、乐之境界、乐之功用和乐之准则。
最后,“礼乐相成”之中和之美以刚柔相济文质彬彬为表征。礼乐教化通过天和而至政和并进达到人和,礼乐是法天地而和精神才相须相成的,本来它更多地体现并用在政治统治方面,正如“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礼记·乐记》),但和谐思想一旦变为中和精神就体现为文艺美学上的中和之美。其一,中和之美作为古代最高的艺术精神体现在孔子所说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其二,中和之美作为古代中国人生实践和艺术创造的最高理想,其方法不外乎孔子在《中庸》里所说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文艺里面的“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乐而不淫”,既是温柔敦厚的重要依据,也是中和之美的重要体现。其三,中和之美的内在特征是刚柔相济,不偏不倚,其外在表现是文质彬彬,美善相乐。
总之,当今时代的多媒体、全媒介、智能化、数字化传播方式与传播特点,使传承数千年的礼乐文化的礼乐相成与中和之美面临新的时代特征与现实困境。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利用新的数媒与智媒方式,强化文明共鉴的跨文化传播,礼乐相成与中和之美必将被赋予新的文化内涵,彰显新的社会价值,发挥更大的文化功能与社会价值。
(作者:刘金波,系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