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其昌 楷书《心经》

文摘   2024-11-06 05:56   河北  

墓志是坟墓内或坟墓上的碑文,分"志"和"铭",一般为记述死者生平或悼念性的文字。埋葬死者时,刻在石上,埋于坟前。一般由志和铭两部分组成。志多用散文撰写,叙述死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略;铭则用韵文概括全篇,赞扬死者的功业成就,表示悼念和安慰。但也有只有志或只有铭的。可以是自己生前写的(偶尔),也可以是别人写的(大多)。主要是对死者一生的评价。

墓志铭在写作上的要求是叙事概要,语言温和,文字简约。撰写墓志铭,有两大特点不可忽视,一是概括性,二是独创性。墓志铭因受墓碑空间的限制,篇幅不能冗长,再说简洁明了的文字,也便于读者阅读与记忆.因此,不论用什么文章样式来撰写墓志铭,均要求作者有很强的概括力。汉朝大将韩信的墓联为:"生死一知已;存亡两妇人。"寥寥十个字,高度概括出韩信一生的重大经历。(节选自《应用写作》月刊1996年第6期《墓志铭写作摭谈》)



董其昌 楷书《心经》
水墨纸本 册页(五开九页)24.0×13.0 cm(每幅)

题 识 :
因观颜鲁公《田神公八关斋会记》,拟其笔意书此经。米元章重颜行,而不许颜真书,故无楷行世,亦是缺陷。张长史《郎官壁记》,乃狂草之筑基也。丙寅九月念三日,青浦舟中记。同观者俞彦直、陈卧子孝廉,许令则逸士。其昌。
签 条:
1.沈剑知题:董文敏书心经真迹。沈剑知敬题。钤印:故家子、肖形印
2.周荇农题:董文敏公楷书心经。宝唐阁珍秘。钤印:长沙周氏、周荇农
出 版:
《明董思翁书多心经真迹》单行本,艺苑真赏社,民国珂罗版。

此册作于天启六年(1626),其时董其昌七十二岁,已从京城乞休告归,这年九月的一天,董其昌在青浦的舟中同俞彦直、陈卧子、许令则等友朋一同观赏颜真卿的《田神功八关斋会记》拓本,兴之所至,遂以乌丝格纸,拟颜楷笔意抄《心经》自娱,所谓“作意书”也。

董其昌自青年时期便研习颜真卿楷书,终身不辍,晚年愈发融会贯通,遗貌取神,将颜真卿的宽博方正、虞世南的虚和秀逸、杨凝式的疏朗洒落融为一炉,一派天然秀逸的本色风致令人沉醉。晚明时期,佛学兴盛,董其昌亦浸淫其中,名其室曰“画禅室”,于佛学亦颇有心得,常以笔墨作佛事。天启五年(1625),董其昌为避奸宦党祸,上《引年乞休疏》告归,沈曾植在册尾跋文中亦推测董氏写经有“为诸贤祈福”的意味。周寿昌称此册“从真卿而上溯右军,为至极无上妙品”。



董其昌中年以后,其书风行天下,求索者遂无虚日。故每以行草酬应,极少以小楷赠人,尝见其所书小楷千文,动辄数年始毕。可见其矜持之态,不轻动笔也。此册作于他七十二之晚年,舟中无事,遂以精楷抄心经自娱,所谓“作意书”也。他自称:“当吾作意,赵(孟頫)书亦输一筹,第作意者少耳。”董书又好用淡墨佳纸,故点划每有浓淡变化。书法讲究用墨,当自董其昌开始,故此册之贵重可知。况笔笔着意,力不虚发,秀灵中更见生拙之态书卷之气,是其精作无疑。曾经李瑞清收藏,沈曾植题云:“老笔益嫩,斯为化境。”袁励宸称则曰“刚健含于婀娜,允推神品。”可称的评。封面签条为沈剑知所题,沈剑知建国初期任职于上海博物馆,古书画鉴定家,尤精于董其昌研究,识者勿忽。



题跋:此文敏内擫纯熟,从真卿而上溯右军,为至极无上妙品。不知此法,不独不能学,并不能看。去岁余得公行楷书数种,今春得公临兰亭卷并行书小幅,兹复遇此妙笔;又两年来得赵文敏书画亦数种,皆公生平妙迹,是余于两文敏公翰墨缘深,何多幸也。同治初元(1862年)冬十月十又三日,鄂城客舍长沙后学周寿昌敬识。凡书一望而以为妙者,再三看而索然,如公此书盖日观之而其妙无穷也。二十日早起坐雨偶书。钤印:荇农氏



题跋:董书作于天启六年,为南礼请告之时,党祸方烈写经殆为诸贤祈福耶!老笔益嫩,斯为化境。惜手无斧柯,所谓身老唤人看国色者也,谨徼上乞赐收条肃上,梅道人法坐。
植。



墓志是中国古代丧葬制度持续发展的产物,有固定的形制和专门的文体,主要记述死者姓名、卒年和生平事迹。墓志滥觞于秦汉之际,发展于魏晋,完善于北魏,兴盛于唐,延续至明清,经历了由砖造墓志到石刻墓志,由碑形墓志到方形墓志的发展历程。

墓志始于秦汉,发现最早的有秦劳役墓瓦志和东汉刑徒砖志。秦汉之时,墓志少见亦全无系统。三国时期,魏王曹操提倡俭朴、薄葬,禁止树碑为个人立传,一般的士大夫阶层遂将死者的生平及歌颂文辞镌刻于一较小的石面上,此石置棺内随葬,后经出土,称为墓志。有的文辞用韵语结尾的称"铭",也称"墓志铭"。墓志的书法往往能体现当时的书法水平,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古代碑帖鉴赏》费声骞。


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载有死者传记的石刻。它是把死者在世时,无论是持家、德行、学向、技艺、政绩、功业等的大小,浓缩为一份个人的历史档案,以补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国史的不足。也是墓志断代的确证。

墓志铭包括志与铭两个部分。关于它的起源,纵说纷繁,但墓志铭真正成为一种文体应该始于南朝,正如清朝汪汲在其《事物原会·墓志铭》书中就这样认为,比较可信。



明代徐师曾在《文本明辨序说》中说:“按志者,记也;铭者,名也。”志是用散文记叙死者姓名、字号、籍贯、官级、功德事迹的。铭是用韵文概括志的全文,并对死者致以悼念、安慰、褒扬之情,是委婉抒情的。但也有只用碑记(文)或碑铭的。

铭本是记载、镂刻之意,它开始是刻(或铸)在铜鼎上;以后也刻在石碑、金属板等器物上,或以称功德,或引申借鉴,逐渐演变成独立的文体。刘勰著的《文心雕龙》中有《铭箴》篇;萧统编选的《昭明文选》中有班固等人的铭文五篇;吴楚材吴调侯编选的《古文观止》中有刘禹锡的《陋室铭》,至今传诵。

铭文精短活泼,或用骚体,或类五、七言诗歌或似佛家倡语,或同警世格言,妙语珠玑而不浮华,蕴藏哲理而不晦涩。这是墓志铭及其它座右铭在记功、记物等铭文的特色。明孔贞运《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按状:公讳可立,字礼卿,别号节寰。(袁可立)先世居凤阳,始祖荣,国初以战功屡调坚城卫百户,即今睢阳卫也,遂徙于睢,代以德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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