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炸街”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为严查严处“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我市“两大盛会”举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11月15日晚,汕头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飙车炸街”及车辆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飙车炸街”整治专项行动
2024.11.15
行动中,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全市统一打击行动,交警支队领导深入路面一线指挥督战。各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中心城区东海岸大道、中山路、金砂路、金湖路和长江路等主干道、重点路口设卡,采取属地交警上下游联动、机动警力“快闪式”执法等举措开展行动,见警力、见警车、见警灯、见查缉点,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有力震慑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在本次统一行动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涉嫌“飙车炸街”违法案件58起,扣留车辆62辆,行政拘留6人,查处涉酒驾驶33起。
当晚,交警机动巡逻大队骑警中队民警在中心城区大南山路执勤时,现场查处号牌为粤D/RJxxx、粤D/HAxxx、粤D/NJxxx、粤D/BSxxx等4辆非法改装车,其驾驶人存在涉嫌非法改装轮毂、排气筒、避震器等违法行为。
民警现场对几名驾驶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改装排气筒后的车辆在启动、行驶过程中会发出巨大的噪声,严重影响道路周边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私自改装轮毂、悬架等重点部位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导致车辆在行驶时突发故障,进而引发交通事故,埋下不小的安全隐患。
随后,民警责令林某、周某等几人尽快将车辆恢复原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分别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
“轰!轰!轰!”
这些不和谐的声音
生生划破夜幕的宁静
众多居民都表示不堪其扰
而这些噪声制造者
就是我们俗称的“炸街”车
驾驶非法改装车辆
“飙车炸街”
不仅严重扰民
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蜀黍带你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少非法改装车辆会在路上“飙车”以寻求刺激,但车速过快,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导致汽车的制动距离延长,减弱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及对速度的判断能力等,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炸街车”噪音大,高分贝噪音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时:
❶ 会使大脑皮层的兴奋与抑制平衡失调;
❷ 使老年人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冠心病的发病率比正常情况明显提高;
❸ 增加驾驶人的疲劳程度,影响行车安全等。
依据GB1495-2002中对汽车限值要求,自2005年1月1号以后生产的小型载客汽车 (M1类,含进口车)在加速行驶时,车外最大噪音级不应超过74dB。▼
非法改装车辆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非法改装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马路不是赛车场和表演场
禁止驾驶非法改装车
炫技、竞速、“炸街”
切勿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当作儿戏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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