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工作已经启动。为了方便您更好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现将该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一、资助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学生(有扶贫手册)
2.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有残疾证)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有低保证)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有相关证明证件)
5.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城镇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有相关证明文件)
6.孤儿(有孤儿证)
7.烈士子女(有相关证明文件);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相关证明文件)
9.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必须家庭确实困难,提供家人残疾证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资助标准
初中寄宿生每生每期750元
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期375元
三、资助流程
(一)学生(或家长)申请
学生(或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到学校行政楼102,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1.《湘江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项目申请表》(文末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若不能体现与学生的关系,还需提供关系证明);3.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明自己为以上10类情况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学生本人湖南农商银行或湖南农村信用社账号页的复印件(若无学生账号,可到学校行政楼202开具证明后去银行办理);
温馨提示: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下午5:00,所有材料一学年交一份,上学期符合资助标准的学生不需要再次提交,新增的学生需要提交。
(二)学校审核
资料收集完毕后,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确定的资助学生名单上报湘江新区资助中心。
(三)发放资金
区资助中心核实后,将统一上报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资助款项到学生银行账号。
文字:学生处 | 编辑:朱琦楠
一审:谢波、张杰 | 二审:谭巧玲 | 终审:郭胜、万敏锐
长沙市一中岳麓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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