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预测,我市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京津冀联防联控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3日8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
2024年11月2日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预测,我市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京津冀联防联控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3日8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
2024年11月2日